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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释新近出台的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精神,以利于各级对政策的落实制定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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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2-24 18:17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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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龙民〔201813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漳平实际,制定漳平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二、制定过程

  由漳平市民政局起草,与漳平市财政局、漳平市残疾人联合会会签,形成《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然后向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建议,最后经漳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20231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7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8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

  四、注意事项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漳政规〔20232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文件《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漳政规〔20221号)文件废止,不再适用。

  本通知有效期至20251231日,涉及的补贴标准以202311日为起算基准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漳平市民政局陈文柱,0597-75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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