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2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规〔2023〕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3-02-24 18:0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311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127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8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

  本通知自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涉及的补贴标准以202311日为起算基准日。《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漳政规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漳平市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322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平市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县(市)

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标准

(元/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元/月)

 

 

生活

困难

非生活困难

生活

困难

非生活

困难

漳平市

127

128

115

107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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