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00-0200-2023-00003
- 备注/文号:漳政规〔2023〕2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7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8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的补贴标准以2023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漳政规〔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漳平市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漳平市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县(市) |
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标准 (元/月)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元/月) |
|||
一 级 |
二 级 |
||||
生活 困难 |
非生活困难 |
生活 困难 |
非生活 困难 |
||
漳平市 |
127 |
128 |
115 |
107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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