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机构职能目录
漳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17:29 来源:漳平市司法局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承担法治漳平建设的政策研究,提出推进法治漳平建设的措施和工作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法治漳平建设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龙岩市政府和漳平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或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和以市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等事项,组织、协调或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依法承担司法行政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专款使用;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九)规划、协调、开展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培训工作。
(十)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并督促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管理局机关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基本建设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关于印发漳平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漳委办发〔2019〕22号)文件 综合股 卢晨华 0597-75327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点:漳平市菁华大道101号
2 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干部教育、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本系统干部评先评优工作。 人事教育股 苏丽玲 0597-7532703
3 负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股 林金鼎 0597-7526180
4 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组织、协调或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和以市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案件;组织、协调或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承办龙岩市政府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配套工作制度;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陈堡铸 0597-7528956
5 负责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龙岩市政府和漳平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承担组织、指导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股 陈堡铸 0597-7528956
6 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或参与全市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以及开展有关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办理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事宜,协调处理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组织、协调或拟订有关配套的政府文件和答复意见。负责督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责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和公布,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和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资格认定、执法证件发放。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赖晓丽 0597-7532222
7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漳平、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张军 0597-7526090
8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开展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邓贵元 0597-7521310
9 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律师行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所属律师、律师事务所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查;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的违法行为认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处罚建议。监督、指导公证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对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推选出来的公证机构的负责人进行核准。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的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陈晴碧 0597-7526792
10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和制度;指导、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漳编委〔2011〕23号 社区矫正中心 陈小芳 0597-7526081
11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对社会性活动进行公证监督;普及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纪律,维护社会秩序。 漳编委〔2009〕12号 公证处 刘水林 0597-7532873
漳平市桂北路78号(原老医院门诊5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2 协调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疏导工作;受理和调解跨县际、跨乡镇、跨行业疑难纠纷案件;受理上级指派、行政机关委托和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移送的疑难矛盾纠纷案件;分流交办矛盾纠纷案件,并做好跟踪、协助督办工作;对接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做好矛盾纠纷信息分析汇总,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辖区内民间纠纷调处情况及建议;开展人民调解理论研究,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协助组织对全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协助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调解工作事项等。 漳委编〔2020〕26号 漳平市调解服务中心 陈日华 0597-7851890
漳平市东环路898号(漳平市人民法院门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下载
分享
收藏 取消收藏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