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机构职能目录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16 17:06 来源: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视力保护色:
 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相关人才服务体系。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扶持创业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外人员在漳平就业的管理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措施、标准,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贯彻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指导和督办重大案件。

  (八)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政策措施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龙岩市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办市管有关领导人员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措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措施,指导全市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

  (十三)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两个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

  2.与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国境外A类和B类人员来漳平工作的工作许可由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两部门发放工作许可前均应会签移民管理部门。

  3.关于煤矿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法查处煤矿企业非法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严禁强令劳动者超时限作业,严禁妇女从事井下作业。

1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后勤、财务、计生、综治等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老干部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发布、新闻宣传等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7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16号)

综合股

林圣华

0597-7536896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A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组织实施国(境)外C类人员来漳平就业的工作许可;拟订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绩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拟订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7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17号)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王维森

0597-7536016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A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性工作,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以及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按规定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分工承办人才引进有关事宜,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及工勤人员调整有关事宜;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漳平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职称评聘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公有经济企业人才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公经济人才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免、考核、奖惩综合管理工作;落实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等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漳平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7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18号)

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

黄升东

0597-7529126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A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

  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负责全市劳动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负责劳动监察员管理和培训;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仲裁员资格管理。

  参与和组织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件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应诉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研究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发展规划。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的管理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7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19号)

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仲裁股(行政审批股)

张丽燕

0597-7526106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A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

  具体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全市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负责全市表彰奖励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等;初步审核经国家、省、龙岩市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工作,协调组织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市级功勋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

  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牵头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基金。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7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20号)

工资福利和退休养老保险工作股

林大富

0597-7532496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A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6

  负责办理本级(含上级下放)工伤认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工伤保险政策、标准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相关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工伤保险基金。

  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投资运营;依法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就业培训服务机构的审计监督;组织和协助查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重大案件;承担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情况、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等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市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827号)、《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岩委办发〔201827号)、《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漳委办发〔201821号)

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卢成峰

0597-7831056

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78A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附件下载
分享
收藏 取消收藏打印 关闭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