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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15:4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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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序号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依据 负责科室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矿(不含煤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指导落实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和信访等。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组织起草政策性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的重大问题。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以及部门各项资料综合汇总。承担市政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工作。                                                          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等工作,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3号)《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应急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漳委编[2021]17号) 综合股(加挂政策法规股) 陈立峰 0597-7538502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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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编制全市综合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各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协调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物资保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协调落实有关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合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3号) 防灾减灾救灾股 陈祖鑫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本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   使用。

(十ー)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投资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监督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性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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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统筹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应急救援装备管理。组织实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开展应急会商,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协调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和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参与跨县域应急救援。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3号) 应急指挥与救援股 刘继忠 0597-7538502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 承担非煤矿山(含尾矿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3号)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陈泳泳 0597-7538502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5 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相关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关工作;承担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张有福 0597-7538502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6 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应急管理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3号)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股   0597-7525816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7 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案件,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行督促检查。 关于同意漳平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增加事业编制的批复(漳委编[2006]15号) 漳平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陈平聪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8 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评估、监测工作,及时向主管行业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有关信息并提出处置意见;承担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系统有关工作;配合各主管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关于同意成立漳平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和漳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批复(漳委编[2009]45号) 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郭国春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9 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接报、跟踪、处理,应急救援工作统计、分析、总结和评估。负责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分析预测、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市应急指挥系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设及应急救援装备运行维护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漳委编[2020]18号) 漳平市应急救援中心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0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政务信息及相关工作,组织编写宣传教育材料,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应急(安全生产)媒体建设和教育阵地建设及相关工作,开展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等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漳委编[2020]18号) 漳平市应急宣传教育中心 陈丽华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1 贯彻执行国家、省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工作,开展全市地震监测合站建设和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地震灾害农业、工业及服务业经济损失评估,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和规范社会防震减灾行为,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观念和抗震救灾、自救互救的能力;组织开展地震科技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交流与合作;承担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在我市实施各项工程的各项工作。承办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漳平市委办公室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防震减灾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3号) 地震办 柳豪 0597-7528619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2 协助做好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开展实施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森林和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负责森林火灾乡镇(街道)联防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林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综合指导全市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漳委编[2020]18号) 漳平市森林防灭火中心 王望泓 0597-7822002

漳平市菁城街道通和巷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13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协助编制我市防汛抗旱年度计划和制订中长期城市防洪、防合风战略规划,协助开展防汛减灾宣传、培训、演练和预案修订;参与防汛抗工作值班值守;及时掌握气象和水文形势,收集整理分析雨情、水情、险情旱情、灾情,提供防汛指挥决策部署资料;参与全市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运行与维护;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漳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市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漳委编[2020]18号) 漳平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 纪道霖 0597-7533552 漳平市东山路16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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