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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09:01 来源:漳平市民政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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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民政局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漳平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漳纪办〔20208号)要求,结合漳平市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漳民〔202034号),决定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围绕应保尽保,整治各地未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问题,重点整治未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及时纳入低保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治理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疫情防控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

二、目标要求

统筹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狠抓低保政策落地落实,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所盼、所急、所忧。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提升精准识别水平,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一批重要举措,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特殊困难群体排查力度。继续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年度复核认定,做好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加强主动发现和监测预警机制,根据支出型贫困低保政策,结合《漳平市民政领域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5月底前逐一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漳平市脱贫监测户(重点对象)基本信息花名册、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2019年以来退保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各阶段审计检查提供的建档立卡收入低于6000元未纳入低保名单,并做好各类对象排查台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兜底保障,符合延保条件的对象给予延保,做好排查台账。

(二)加大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力度。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公布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对十三五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进行大起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实行对账销号。持续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深入调研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开展社会救助对象与殡葬死亡数据比对,确保资金发放安全。加强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推广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三种网络公开渠道,每月按时更新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数据,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四)加大问题线索查办督办力度。5月起,结合信访举报、门户网站、对象排查、在线监管、调研检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市、县、乡镇民政部门每月定期研判,对存在违纪违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地对于损害群众利益严重、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问题线索,要即时立即报送市局分析研判。我局将按月汇总问题线索报送市纪委监委,并加强重大问题线索的联查联办、直查直办力度。各乡镇(街道)要收集本辖区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人员问责的案例,每月2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汇总(实施零报送制度),加大典型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

四、进度安排

(一)至5月底。加强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用,推广福建扶贫(惠民)资金网站、福建扶贫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公开渠道,按月更新各项社会救助资金,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二)至6月底。逐户逐人摸底排查未纳入兜底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漳平市脱贫监测户(重点对象)基本信息花名册、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贫困户、受疫情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掌握其家庭情况和救助帮扶需求,并在市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建立工作台账。

(三)至7月底。分级开展培训,培养一批作风扎实、业务熟悉的基层经办骨干,把出台的新政策、总结的新做法贯彻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四)至8月底。畅通和拓宽监督渠道,全面设立完善市、县两级社会救助热线,落实快速响应机制,提高群众诉求的回应时效。

(五)至9月底。对排查出的符合条件对象,全部完成审核审批手续并实施相应救助,重点落实好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

(六)至10月底。深入调研排查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提高资金管理绩效目标。

(七)至11月底。结合信访举报、门户网站、对象排查、在线监管、调研检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健全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联查联办、直查直办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主动牵头协调教育、扶贫、财政、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扎实开展农村低保经办中漏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1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老区事务和社会救助股(联系人:温柳漫,联系电话:0597-7525982,传真:0597-7539179)。市民政局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于1120日前向市纪委监委报送工作总结。

 

 

 

                                                           漳平市民政局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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