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龙财农指﹝2026﹞8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下拨我市2026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600万元,涉及20个项目村,每村30万元,项目村名单如下:桂林街道山羊村、芦芝镇华寮村、西园镇进庄村、拱桥镇罗山村、新桥镇南丰村、新桥镇珍坂村、新桥镇易坑村、新桥镇陈坑村、吾祠乡北坑场村、灵地乡谢畲村、双洋镇温坑村、赤水镇大坑村、溪南镇下河村、象湖镇龙门村、象湖镇禄前村、永福镇古溪村、永福镇封侯村、永福镇石洪村、永福镇大坂村、官田乡坪山村。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3日至12日
二、监督电话:
1.12317(全国统一监督电话)
2.0597-7532984(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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