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
为更好推进我市稻田综合种养发展,根据《2025年龙岩市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申报及考核验收办法》(龙农〔2025〕38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5年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及明确申报条件
对辖区内从事稻田综合种养的生产主体进行积极组织摸底申报。申报需满足以下条件:示范基地实施了稻田生态绿色综合种养,种养区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采用稻鸭模式的,面积需达到100亩及以上),且未享受过本项目奖励。对于以往获得过本项目奖励的生产主体或示范点,在原有种养规模的基础上,若今年新增种养区面积20亩及以上(稻鸭模式为100亩及以上),或者指导带动2家及以上综合种养主体开展稻田综合种养,也可再次申报。
项目实施主体需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申报,并提交纸质版《龙岩市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考核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
二、组织初验
根据《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试点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龙农〔2021〕73号)要求,漳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自然资源和发改等部门将对列入2025年稻田综合种养示范基地规模种养奖励项目的业主进行初验,初验内容包含基础设施、生产规模、技术内容、产量、质量、产值、生态环保,以及种养产品品牌创建和销售等情况。初验标准参照《龙岩市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考核验收评分表》进行,初验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龙岩市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考核验收申请表
2.龙岩市稻田综合种养奖励项目考核验收评分表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3日
(联系人:林文振 18939858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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