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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责任督学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1:13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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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各教育集团,市直各校(园),民办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龙岩市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市学期初校(园)长会议精神,做好各校(园)秋季开学,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秋季学期 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23〕12号)文,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学校(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一、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落实省、龙岩市教育工作会议及我市学期初校(园)长会议精神,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及时发现问题、查缺补漏、推动整改,确保各校(园)秋季学期开学后各项工作运转顺畅、教育教学管理科学规范,学校安全稳定、师生平安健康。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2023年9月6日~9月12日

  (二)方式:主要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走访、观摩演练(或观看演练视频)、推门听课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专项督导要求真督实查,摸清情况。专项督导期间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求说明情况,确认何时整改到位。

  (二)各责任督学于2023年9月15日前撰写好督导情况报告,重点报告存在问题、典型经验、工作建议等,具体反馈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3年漳平市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工作要点

漳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9月5日     

  附件

2023年漳平市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工作要点

  一、开学工作准备情况

  1.各校(园)师生到位情况,“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各校做好疑似失学儿少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情况;关注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群体入学,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入校就读情况。

  2.各校(园)秋季学期教学计划制订安排情况,省颁课程计划落实情况,检查落实担任非语数学科教师跨年级排课情况,检查美术、音乐、体育、科学等学科专任教师任课情况。

  3.上好开学第一课,科学举办新生开学典礼等情况。

  4.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新学期开展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开展第39个教师节活动情况等。

  5.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了解“大爱龙岩•同心育苗”开展情况:是否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心健教育工作专班;学生档案建立;心理咨询工作开展;心理家访记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等。

  6.新学期教材发放使用情况。全面落实中小学课前到书,全面落实中职学校一年级新生统一使用中职三科统编教材,严格落实教材教辅、进校读物管理有关规定,督促各校园对教材、教辅、进校读物进行一次全面梳理。

  7.各初中校中高考备考启动情况。是否制定新学年备考计划、确定中高考目标、召开备考会情况等;初中“高效课堂”推进情况(尤其是漳平二中、漳平三中)。

  8.落实职业教育工作。督促各初中校做好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高录取线下学生就读职校(技校)跟踪花名册,必须做到“应读尽读”;协助漳平职业中专学校做好新生录取报名工作,督促并落实在籍学生返校报名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二、“双减”工作落实情况

  1.各校落实作业管理要求情况。重点是健全作业管理机制、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等。

  2.各校课后服务推进工作情况。重点是健全课后服务管理、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等。

  3.各校提质增效情况。重点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深化课程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教育评价体系、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机制等。

  4.各校课后服务支撑保障情况。重点是保障学校课后服务条件、完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做好培训广告管控等。

  三、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1.安全平台学习情况。普法网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参赛学生录入情况,已完成学习多少人。龙岩市安全教育平台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完成情况。

  2.校园安全检查情况。安防设施、校舍消防设施、用火用电和食堂使用燃气情况。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学校,要立即整改;特种设备(如电梯)是否定期检查;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核销等管理台账是否规范,是否配齐配足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等。核查:二楼以上临空面窗户是否全部安装防盗网或限位器(推开距离不大于30厘米)。

  3.校园及周边整治情况。是否成立“护学岗”,是否按时到位;校园门口附近交通安全标识标志是否齐全。

  4.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开展情况。是否围绕防溺水、防诈骗、防欺凌、防自然灾害等内容开展宣传。

  5.防范校园欺凌。是否制定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工作

  1.督促落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教职员工学习《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熟悉指标内容。

  2.督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照《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相关指标现状》,找准差距,按照“一校一案”,继续做好整改工作。

  3.督促各校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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