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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21-11-17 17:00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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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平市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龙岩市委及漳平市委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全面依法治市正确政治方向

1.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确定以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党委书记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建设法治政府列入教育系统的重要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范围,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民法典》、《龙岩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五条措施》等系列法律法规,观看焦点访谈《宪法守护美好生活》,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2.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常态化。坚持以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制定完善了学法制度和规定,把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局机关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坚持带头学法,干部职工积极学法,自觉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自觉提升依法治教的工作能力。二是参加省、龙岩、漳平市集中法制培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培训考试(2021年通过13人),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认真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82人)参加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和《宪法》基本知识测试。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教育服务水平

一是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承接龙岩下放2个事项,取消3个审批事项,做到同步取消、无缝对接。对上级取消、下放、委托、调整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第一时间公开;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清单,保留权责事项66项;清理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进一步核实行政审批中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法定依据,做好3个保留前置事项和3个中介服务事项的确认,及时公布。二是提升效率,优化服务。推进审批流程化。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帮代办”、“远程核办”、“全流程网办”,群众不需要到窗口申请、或核验材料,实现到窗口次数为零。进驻服务中心的32个事项,全部实现“一趟不用跑”;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新型政务服务模式,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办事群众;推行一件事套餐改革。在审批设立民办幼儿园事项上,实行“一件事套餐”改革,由我局牵头受理,内部流转至住建、消防、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各部门分别提出意见,最后再由我局统一出件,让群众只跑一个窗,一次办成一件事。

2.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依法依规严格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完善内部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务(扩大)会集体研究,重大事项如学校布局调整、招生政策等,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并依法实时向社会公开。实施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机制,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政策”等进行民意征集、网上问卷调查;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聘请了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按合同要求对我局提出的法律咨询进行口头或书面回复,并提供法律依据、对我局与法律事务有密切联系的往来函件或其他重要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修改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意见,对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纠纷争议提供咨询性法律服务等,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权限的规定,发布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渠道、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通过政府网、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及时公开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发布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要闻、教育信息和工作动态、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及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对教育项目建设、教师招考、招生政策、学生资助政策等涉及广大师生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及时在政务公开栏、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和有关新闻媒体上公布,以便公众查询和了解相关信息;设置便民咨询及举报电话(7539691),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3.强化监管,持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坚持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相关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强化监管。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用龙岩”平台的应用管理,深化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信息共享,推进部门涉企信息全归集、全覆盖,做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4.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坚决出台遏制违法文件行为

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各项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起草文件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审查备案,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文字精炼、准确无误,并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纵深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切实提高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1.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利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组织领导干部参与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等形式,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参与社会治理能力,市教育局荣获“2016-2020年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同时,抓住青少年主要群体,积极做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一是开展违法犯罪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各校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标语、平安校园创建宣传标语、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自编交通儿歌等途径,对学生进行防校园欺凌、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安全教育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全市学校共悬挂横幅186条。二是开展法治进课堂。各校借助安全教育平台,充分利用平台课件,上好法治教育课。同时发动学生及家长利用安全平台进行各种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2021年以来,我市共开展安全课22节,每节课4万余人次参与活动。三是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学校通过宣传栏、课堂、班会课、LEDP屏等渠道宣传《宪法》,要求学校按计划开展全市学生“学生宪法讲宪法”活动,推进“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四是调整充实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根据各校工作实际,市政法委及时调整法制副校长;各校主动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进行专题讲座,并通过案例解读,让学生进一步了解违法犯罪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对一些典型问题各校还邀请派出所、司法所有关人员介入,对有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帮教。五是完善实践基地普法知识建设。更新了司法展馆《打击电信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教育展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防展馆《消防法》等普法知识内容。六是开展研学实践与普法知识有机结合。研学实践活动深入践行“研学+普法”体验教育,足迹遍及漳平市博物馆,象湖红色革命旧址群,国防教育体验中心,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让青少年养成遵法守法的好习惯,成为有社会责任、民族担当的时代新人。

2.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做好信访件化解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健全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信访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摸排力度,尽早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登记批办,责成相关股室调查处理,并按及时上传平台。特别是群众关注度高的招生、课后服务等问题,做到耐心沟通解答、及时办理,努力做到一次性解答。对上级批转的信访件,及时梳理分类,列为重点信访件及时查办,按期上报,定期回访,使群众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的稳定。至2021年11月,共受理信访件521件(省信访38件、龙岩市12345平台483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98.6%。

3.多部门联动,推进教育领域依法治理

一是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的学生,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疏导疫情对学生的影响,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问题,充分发挥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的作用,统筹全市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老师为核心,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形成工作合力;至2021年11月,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共下校开展心理辅导205人次,心理专题讲座10场,受益师生、家长4800人次。在校园重点部位、易发欺凌事件部位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一键报警”、视频监控100%接入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校园欺凌网上巡查,提高校园违法犯罪发现率;定期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排查。针对学生宿舍、食堂、走道楼梯拐角、厕所、操场角落等易发校园欺凌重点部位加强重点巡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的欺凌事件。二是依法依规开展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一方面,我局与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检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遏制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问题。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召开校培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部门联席会2次,开展专项联合执法7次,召开学科类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指导会2次,查处违法办学举报案件4起共5家培训机构,共查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广告案件6起,罚没款0.75万元,撤除违法广告3处。另一方面,推进培训机构积极转型。积极与培训机构举办者沟通交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国家方针政策、高度重视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积极做好机构的转型。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培训机构召开座谈3次,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学习上级文件精神2次,“营转非”指导会1次,为各学科类培训机构的顺利转型打好了基础,我市已审批的6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停止办学。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系统目前存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亟待提高。没有相关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不精通,对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仍有个别干部认识不足,取得执法证人员较少(18人,占比27%)。

(二)缺乏专门的教育执法机构。法制队伍建设不够规范,全市教育系统中,没有设置专门的执法机构,还未成立相应的法制办,没有专人负责依法行政事务,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教育执法制度不够健全。随着依法行政的日益推进,需要更多的规章制度来实现,个别股室依靠老经验、老习惯等开展工作,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现象仍存在。同时行政执法实务不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职责

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依托市、县两级法治宣传培训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和政治素质教育、法律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积极组织局机关人员参加教育执法考试,逐步充实教育执法人员;对参与执法的人员要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加强实务锻炼,能胜任行政执法工作,成立教育执法大队或教育法制室,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为开展教育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提供组织保障。

(二)强化法制宣传,增强法制观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健全依法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质量。从意识、观念、模式、手段等各个方面整体推进,包括制度、机制建设、课堂教学和宣传普及、权益维护、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做好普法各项工作。继续将学校师生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作为今后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大德育工作框架;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得以充分发挥;将课外活动作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重要途径,增强学生学法的趣味性;探索打造具有特色的系列法治教育品牌,并且积极拓展网络、新媒体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权限、责任和裁量标准、程序步骤、办事时限、监督方式等内容。建立健全矛盾排查制度、领导干部接访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等,推动教育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展。

(三)大力开展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

以局机关领导干部为普法教育重点,让法制教育学习成常态化,通过集中、自学等形式,带头学好《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建立健全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整合理顺执法职能配置,建立健全我局内部和我局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其它执法部门的联动共享机制;同时,与其他区县教育局乃至龙岩市教育等执法联动协调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文书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它行政执法行为时,严格规范操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做到行政为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按规定时限办结。同时以各种形式公开局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容、法律、法规、政策、办事程序、办事流程、办结时限等。进一步探索加强执法监督,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完善。

 

                                                        漳平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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