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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拨第三批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3 09:28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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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振兴组〔20193号)精神,现将第三批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每村30万元)拨付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2044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

 

附件:2021年度第三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表

        

中共漳平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923


附件

 

2021年度第三批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表

 

乡镇

分配数量(个)

村 名

分配金额(万元)

漳平市

11

 

330

永福镇

2

龙车村

30

西山村

30

象湖镇

1

杨美村

30

溪南镇

1

东湖村

30

南洋镇

2

北寮村

30

梧溪村

30

芦芝镇

1

圆潭村

30

新桥镇

1

云墩村

30

和平镇

1

东坑村

30

赤水镇

1

香寮村

30

双洋镇

1

东洋村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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