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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计划的议案》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10-09 15:50字号:
  关于《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计划的议案》的说明

20209月29日在漳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漳平市财政局局长  陈红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计划的议案说明如下:

一、依法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地方政府举债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55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债管函〔2016〕3号)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作了明确规定,各市、县(区)政府的债务限额,由省财政厅在省人大或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核定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下达,市、县(区)财政部门将本地区债务限额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闽财债管函〔2016〕3号)明确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

二、按程序确定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务举借计划

(一)提请批准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闽财债管〔2020〕3号、闽财债管〔2020〕23号、闽财债管〔2020〕39号、闽财债管﹝2020﹞31号核定我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37,725万元,比2019年增加71,7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752万元万元,专项债务59,000万元。

根据财力状况并统筹考虑政府性投资需求,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市级政府债务限额437,7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8,08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9,643万元。

(二)提请批准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举借计划

根据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市、县(区)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需依照新增债务限额提出本地区当年政府债务举借和使用计划,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由省级代为举借。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政府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优先用于保障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建设领域。为尽快发挥债券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建议按照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20年新增债务限额,安排举借新增政府债务71,7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752万元,专项债务59,000万元,具体使用项目为:

1.新增一般债务12,752万元

1)教育局2,200万元项目安排漳平市城南小学建设项目800万元、职业中专学校卫生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800万元、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双洋中心园、拱桥中心园、和平中心园、西埔幼儿园、溪南中心园、赤水中心园)300万元、新桥中心学校整体迁建项目100万元、农村中小学零星修缮工程200万元;

2)交通局4,400万元,项目安排国省干线联六线(S219)和平至双洋镇温坑村(三明界)段九鹏溪风景区过境段工程500万元、富兴路道路工程1,300万元双洋镇Y007线(西洋至高铁站)段道路工程300万元、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溪口村)公路工程1,000万元、菁城街道乡道Y120线顶郊至福顶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外环西路)1,000万元、林昌道路工程300万元;

3)住建局1,700万元项目安排:完善城市路网项目-福满路道路工程800万、九龙江北岸及东山公园景观道工程700万元、城区监控工程200万;

4卫健局200万元,项目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5)工业园区管委会2,097万元,项目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597万元登榜产业园区提升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500万元;

6)永福1,000万元,项目安排:紫阳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500万元林河路道路工程提升改造项目300万元兰田村农村道路工程项目200万元

7)新桥镇200万元,安排项目:西埔田园综合体(含西埔休闲栈道)100万元灵地乡Y026线顺坂至京口(新桥龟池至京口)公路工程100万元

8)外债转贷955万元安排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

2.其他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59,000万元

1)卫健局19,900万元 ,项目安排:市医院医养康复中心15,000万元、中医院整体迁建项目4,900万元;

2)住建局9,000万元,项目安排:华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5,000万元、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2,200万元、北溪公司溪仔口水厂改造提升及城南片区供水管网建设工程1,800万元;

3)工业园区管委会28,600万元,项目安排: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600万元,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及工贸新区通用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0,000万元;

4)发改局1,500万元,安排用于梅花山公司的永福镇大陆阿里山“茶园乌托邦”农业旅游开发项目。

根据上述安排情况,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如下调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52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科目;相应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52万元。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59,0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相应新增政府性基金支出59,000万元。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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