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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回应

详细解释新近出台的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精神,以利于各级对政策的落实制定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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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征用茶园青苗补偿标准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25 19:01 来源: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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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助力漳平市重点项目攻坚漳平红狮矿山和生态皮带长廊建设、漳平市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等项目顺利推进建设,切实保障茶农经济利益,提高我市经济效益。

  二、范围期限

  2022121日起在全市开始施行新标准,有效期5年。

  三、主要内容

  1新建茶园:未开垦平台的补偿费3500/亩,开垦平台的补偿费5000/生产茶园按照8193/亩进行补偿。

  2征收实施单位按征收工作程序组织实施,在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补偿协议后,给付补偿款。

  四、注意事项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抓好征用茶园青苗补偿工作,对已开展征用工作的茶园,青苗补偿费用按原标准执行;对未开展征用工作的茶园,青苗补偿费用按新标准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许女士、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7-753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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