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让广大科技特派员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闽委办发〔2022〕5号)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通知》(龙政办〈2020〉37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市科技特派员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通知。
二、范围期限
2022年至2025年,有效期三年。
三、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 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指引科技特派员工作、引导科技特派员在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部分 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或选认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选派或选认视野和范围、充分发挥本地科技人才作用、改革优化服务方式。
第三部分 激发科技特派员创新动能,鼓励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建立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和保障合法收益、完善利益共同体扶持政策。
第四部分 提高服务定位,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乡村基层治理等。
第五部分 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支持力度、加大宣传推广。
四、创新亮点
1.扩大选认范围。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等限制,不拘一格选认科技特派员,实现创业和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将外籍专家、台籍专家、农村实用人才、高技能人才纳入各级科技特派员推荐范围。
2.支持建立利益共同体。科技特派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携技术、项目、资金到农村领办创办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3.加强区域协作。借助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域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支持,建设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示范项目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示范站,通过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科技特派员工作。
4.加强交流合作。建立科技特派员学习交流机制,不定期组织召开科技特派员学习交流会或现场观摩会。
5.营造良好氛围。在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先进工作者等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予以优先推荐。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科技股 王毅
联系电话:0597-752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