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省、龙岩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21〕55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龙政办〔2021〕75号)文件要求。
二、目标任务
完善限额以下的农村公共建筑、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以及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的审批监管流程,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明确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补齐监管漏洞。
三、工作进展
本通知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完善农村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等四类建筑审批监管流程》(送审稿),并召开专题会,征求漳平市政府办、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林业局、水利局、财政局、督查办、教育局、民政局、文体旅局、桂林街道及各乡镇等部门意见。修改后于2022年1月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五、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正文和1个附件。正文重点提出3条监管流程,附件是农村建房安全要点监管流程图。
(一)正文内容
1.农村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审批监管流程
建设单位向乡镇(街道)提出项目建设申请→申请审查到场:乡镇(街道)会同自然资源和可能涉及的地类行业主管部门到现场察看选址。不符合选址要求的进行说明、终止流程;符合选址要求的发放审批监管流程、申请表格、审批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继续流程→征求村级审议公示(公示有疑议的,待纠纷解决后再公示)→乡镇(街道)初审→向涉及的地类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报送选址和用地审批材料(用地申请表,附:项目建设必要性的依据、项目位置地形图、村级审议公示意见、乡镇或街道初审意见、建筑行业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涉及的地类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审批用地、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向乡镇(街道)提交材料备案(用地、规划许可、备案材料)→放样到场→开始建设→施工关键节点到场→竣工验收到场。
审批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内容包括:审批监管流程、申请表、项目建设必要性的依据、项目位置地形图、村级审议公示、乡镇或街道初审、建筑行业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农村限额以下工程建设备案内容等。
2.农村限额以下的三层以上村民建房审批监管流程
建房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察看选址(申请审查到场)→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所需材料或不符合选址要求的说明)→建设单位领取表格填写、村级审议公示(公示有疑议的,待纠纷解决后再公示)→报送材料(由建筑行业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和施工合同等一次性告知书中提到材料)→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放样到场→开始建设→施工关键节点到场→竣工验收到场。
3.农村限额以下的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以及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的审批监管流程
建房人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鉴定→建房人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发放一次性告知书(审批所需材料或不符合选址要求的说明)→建房单位领取表格填写、村级审议公示(公示有疑议的,待纠纷解决后再公示)→报送材料(1.加层及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应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2.由建筑行业资质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和施工合同等一次性告知书中提到材料)→乡镇(街道)联审联批→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始建设→施工关键节点到场[(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钢筋绑扎及混凝土浇捣、模板支撑搭设、外脚手架搭设、新旧层节点连接;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拆除构件、砌体整修、地基和墙体开裂监测)]→竣工验收到场。
(二)附件内容
《农村建房安全要点监管流程图》以类型形式分别明确了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三层以上村民建房(集中统建住宅)、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农村公共建筑的监管要点。
六、注意事项
无。
七、关键词诠释
无。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陈碧芊
联系电话:0597-783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