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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禁猎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修订)
发布时间:2026-04-29 10:42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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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本次《通告》(修订)发布,是基于怎样的背景和考虑?

  答:本次《通告》(修订)发布,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有效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全方位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环境,修复、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繁衍生态,我市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栖息繁衍规律等实际情况,修订制定本通告。

  问:发布《通告》(修订)目的是什么?

  答:本次发布《通告》(修订),核心目的是全面强化漳平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稳固区域生态平衡、守护生物多样性。伴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各类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生存栖息地造成一定干扰,部分陆生野生动物生存面临威胁。同时,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陆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严重破坏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基于上述现状,我市发布本禁猎通告,通过明确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及捕猎方法等规范要求,为执法部门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清晰、权威的执法依据,切实守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问:发布《通告》(修订)依据是什么?

  答:发布《通告》(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问:《通告》(修订)里面的禁猎对象哪里可以查询?

  答: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请查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请查询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告(2024第1号)。

  问:违反《通告》(修订)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范围内进行猎捕可能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二千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自然保护地、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二)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自然保护地、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者猎获物价值不足一千元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禁猎区和禁猎期划定后,什么情况下才能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申请特许猎捕证或者狩猎证,并按照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问: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去哪里申办批准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并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具体审批事项可咨询漳平市林业局。

  问:《通告》(修订)里面关键词禁猎区、禁猎期、禁猎工具和方法诠释?

  禁猎区:是为保护野生动物或某种濒危动物,在法定的时期内禁止狩猎的特定地区,对于保护野生动物具有重要意义。

  禁猎期:是指按法定程序规定,禁止进行狩猎活动的一定时间期限。

  禁猎工具和方法:是指在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

  问:本次《通告》(修订)什么时候实施?

  答:2026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04月30日。

  问:《通告》(修订)后禁猎工具和方法有哪些?

  答:禁猎工具包括禁止使用军事武器(制式枪械)、体育运动枪支、气枪(气压弹射装置)、毒药、麻醉药(枪)、爆炸物、排铳(火药枪)、玻珠枪(电击枪)、铁夹、吊杠、滚笼、排刺、猎套、猎夹、电网(其他电击工具)、网套、地枪(地弓)、弓箭(组合弓、复合弓)、弩、弹叉(弹力弹射式装置)、弹弓、标枪、粘网、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及装置、高频声波装置和其他人为或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捕猎装置捕猎陆生野生动物。

  禁猎方法包括禁止采用夜间照明行猎、利用热成像行猎、歼灭性围猎、投掷工具、空中坠物、火攻、烟熏、水淹、投毒、麻醉、犬捕、鹰(隼)抓、声音诱捕、电子诱捕、食物诱捕、活体动物诱捕、动物标本诱捕、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生理习性诱捕、设置陷阱、网捕、捡蛋、捣巢、毁穴、挖洞、手捕等方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或进行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及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活动,及法律法规等禁止的其他禁猎工具和方法。

  问:《通告》(修订)解读机关是哪个部门? 

  答:本《通告》(修订)由漳平市林业局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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