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增列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站,本局各股、大队、中心:
根据 《关于进一步梳理完善市级权责清单的通知》(漳审改办﹝2018﹞19号文件要求,对标《福州市目录》意见建议,我局缺少“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现在需要增列“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权责事项。相关各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批和服务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依法依规行使审批职权,承担相应的后续监管职责。
漳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