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2020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清明节祭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组织开展群体性祭扫活动
全市各单位暂停组织开展集体祭奠、公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
二、暂停骨灰楼堂场所现场祭扫活动
漳平市绿圆殡仪服务中心、各乡镇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和平安坑公墓、漳平市生态陵园(原菁福陵园)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有条件的可由服务单位或村(社区)代为开展一次公益祭扫。
三、做好骨灰寄存服务
寄存在漳平市绿圆殡仪服务中心的骨灰需要领回的,必须提前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597-7533294),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和检测工作;在漳平市绿圆殡仪服务中心寄存的骨灰到期无法及时缴费的不算超期,可延期缴费。
四、强化农村祭扫管理
农村散葬坟墓祭扫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在主要路口设立防控防火宣传,开展疫情防控和移风易俗宣传、安全教育等工作;要落实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
五、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各乡镇(街道)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做好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祀陋习。要充分发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工作。
漳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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