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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0-10-31 17:2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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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市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办理。现将第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LY20201027D009 投诉该水电站原是村里的,后来卖给付某某,水电站将水截留用于发电,影响村民农田灌溉。要求:1.坝头下200米拦水池撤掉,把拦住的水放下来;2.一个月放水4次,保证村里小溪始终有水流动。 漳平市 生态
破坏
1.关于反映“水电站将水截留用于发电,影响村民农田灌溉”的问题。经核实,被举报对象为漳平市官田乡梧村水电站,该电站建设于1976年,2001年实施技改增容,转让于2004年,水电站拦河坝是在转让前建设的,没有加高、新增拦河坝。电站引水渠道长约1.7km,沿渠共设4个放水口,其中1个放水闸口、3个放水管口,村民可根据需要,自行从放水闸口和水管口放水灌溉农田和山坡地农作物,不存在影响村民农田灌溉问题。信访件所反映事项不属实。
2.经核查,梧村水电站坝头下200米拦水池是指距离电站拦河坝下约200米处左岸一条小溪的引流坝,小溪引流坝距离主河流约100米,引流坝未全部引用支流来水,引流坝下游河道持续有流水。通过走访相关耕种的村民,该地段的农地灌溉从电站引水渠放水口放水,不影响农田灌溉。根据官田乡梧村村民委员会意见,对引流坝的进水口进行封堵,支流的水全部恢复在支流河道流淌,电站不再引用支流水发电。支流的引流坝、渠道、引水钢管等引流设施予以保留,以便在枯水期,电站实施生态下泄流量后,渠道水量减少可能导致无法保证灌溉水量时,可以利用引流设施,引支流水补充农田灌溉水,不建议拆除引流坝。信访件所提要求不合理。
3.关于要求“一个月放水4次,保证村里小溪始终有水流动”问题。2019年8月15日,该水电站已完成了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安装了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设施,24小时不间断泄放核定的最小生态下泄流量0.106m3/s。根据省环保监控平台在线监控数据,电站泄放的生态流量符合规定,不需要“一个月放水4次,保证村里小溪始终有水流动”。信访件所反映事项不属实。
综上,信访件所反映的事项不属实,所提要求不合理。
不属实 1.漳平市人民政府要求漳平市官田乡梧村水电站加强电站用水调度管理,严格执行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优先保证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
2.漳平市人民政府要求官田乡政府做好相关群众与电站之间的矛盾化解工作。
3.漳平市人民政府要求官田乡政府及官田乡梧村村民委员会督促漳平市官田乡梧村水电站对引流坝的进水口进行封堵,支流的水全部恢复在支流河道流淌,电站不再引用支流水发电。支流的引水坝、渠道、引水钢管等引流设施予以保留,以便在枯水期,可以利用引流设施,引支流水补充农田灌溉水。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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