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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发布时间:2020-10-27 17:2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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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4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市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办理。现将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SD2LY20201023D003 投诉该村村委用于造林灌溉用的水电站被傅某某收购,曾承诺一个月放4次水,但没有做到,只有领导检查时才会放水,原来有一条小溪也被引流到水库;导致河里没有水,生态环境被破坏。 漳平市 生态破坏 1.漳平市官田乡梧村水电站于2019年8月中旬已完成生态下泄流量设施改造,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并联入省环保监控平台。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水电站持续保持生态下泄流量,符合该电站泄放的生态流量规定,不存在信访反映的只有领导检查时才会放水的问题。10月24日上午,专项核查组现场检查漳平市官田乡梧村水电站引水工程及村的供水设施,并专门走访了4户涉及农田灌溉取水户,受访群众表示该地段的农地灌溉从电站引水渠放水口放水,生产用水有保障,不影响村民农田灌溉问题,信访件反映“该村村委用于造林灌溉用的水电站被傅某某收购,承诺一个月放4次水,但没有做到,只有领导检查时才会放水”的问题不属实。
2.漳平市官田乡梧村水电站主河流距离拦河坝约200米处左岸有一条小溪,在电站被傅某某收购前,已有引水设施将小溪的水引到主渠道,引水口有限制引水量设施。现场察看,小溪引水口距离主河流约100米,引水口下游持续有流水,未发现河里没有水和生态环境被破坏的现象,信访件反映“原来有一条小溪也被引流到水库,导致河里没有水,生态环境被破坏”的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要求漳平市官田乡梧村水电站加强电站用水调度管理,严格执行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保证当地居民的生活、生产用水。
2.要求官田乡政府做好群众矛盾化解工作。
已办结
2 SD2LY20201023D006 投诉1.张某某猪场,早期规模约100-200头猪,现在不清楚。偷养猪7、8年,猪粪污染,污水直排,附近苍蝇、蚊子很多,气味难闻,该猪场离感化溪不到100米,直接汇入九龙江。一有检查业主就把猪转移他处。2.陈某某猪场,近期才开始养的,污水直排,影响附近村民生活。 漳平市 水、大气 1.经10月22日现场核实,张某某养殖场所在区域为禁养区,已于2017年关闭。今年9月,张某某先后购买6头母猪和16头乳猪在场内复养,累计复养生猪22头。该养殖场猪粪采用人工清理到空地堆放作为肥料,猪尿水用管道引到沼气池,然后再抽到养殖场上面的山场灌溉树林,未发现污水直排河沟现象。10月23日,溪南镇政府工作人员再到现场核实,张某某已将猪场内养殖的生猪全部清栏。10月24日下午再次核查,发现张某某养殖场还有2头母猪。经核实,张某某养殖户10月23日下午已将养殖的22头生猪出售,因买主认为2头母猪质量不好想低价购买,买卖双方价格谈不拢,卖方张某某又把2头母猪拉回猪场。张某某养殖场距离感化溪直线距离约260米,该养殖场猪粪采用人工清理到空地堆放作为肥料,猪尿水用管道引到沼气池,现场未发现污水直排河沟现象,猪场周围未发现气味难闻问题,未发现苍蝇、蚊子很多的现象。信访件反映张某某养殖场相关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9月下旬,陈某某在香菇烤房内养殖小猪5头。经现场查看,养殖户采用人工干清粪、水桶收集猪尿水,并将猪粪尿作为李子园的肥料,猪场周围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经核实,陈某某养猪场距离感化溪直线距离约350米,属于禁养区。信访件反映陈某某养殖户相关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1.漳平市政府已责成溪南镇政府督促张某某、陈某某养殖户立即进行清栏。在溪南镇政府的督促下,10月24日晚上,张某某养殖场已全部清栏;10月25日上午,陈某某养殖户已全部清栏。
2.漳平市政府要求溪南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生猪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坚决制止违规养殖行为,指导合规养殖场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少生猪养殖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3 SD2LY20201023X004 投诉龙祥(洋)水电站2020年6月加高河坝体10多米,这样会淹没田地50余亩,旱地20余亩,竹林约定5亩,水渠建设用地15亩,并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反映多次无果。要求恢复耕地,恢复生态,取缔加高河坝。 漳平市 生态破坏 1.关于反映“龙祥水电站2020年6月加高河坝体10多米”问题。2005年6月漳平市经贸局《关于漳平市温坑一级水电站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电站拦河坝加高到7.5m。经核查,该电站10月份拦河坝施工至设计高度6.5m,未达信访反映加高10多米高度。信访件反映加高河坝体10多米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加高坝体会淹没田地50余亩,旱地20余亩,竹林约定5亩,水渠建设用地15亩”问题。根据漳平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核实及RTK测量,拦河坝加高后,会增加水田淹没3.0 亩。该电站拦河坝加高以后,水库发电泄水闸阀全开度打开放水,水库未蓄水,按径流方式引水发电,至今未增加淹没土地。 信访件反映会淹没田地50余亩,旱地20余亩,林地约5亩,水渠建设用地15亩问题部分属实。
3.关于反映“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问题。该电站于2018年12月完成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设施的改造,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并联入省环保监控平台实施在线监控。2020年5月份起,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数据不合格每月通报的情况,电站均正常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最小生态流量。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会造成河道断流,影响下游村民安全和生态平衡的问题。
部分属实 1.鉴于该电站拦河坝加高后,需新增用地征用手续尚未办理。漳平市政府要求漳平市水利局责令漳平市龙洋水电有限公司温坑一级水电站于2020年11月30日前拆除新加高部分的坝体,由双洋镇政府督促业主提供整改报告及坝体撤除过程影像资料。现水电站坝体加高部分正在拆除中。
2.漳平市水利局已责令漳平市龙洋水电有限公司温坑一级水电站加强管理,水电站蓄水不得超过原来的蓄水位,以确保不新增淹没土地,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流量下泄最小生态流量。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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