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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10:4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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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街道应急保障与技术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2号)及《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任务目标

  1.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项目。进一步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断提高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不出现大规模乱抛弃病死畜禽现象,有效冰面未经处理的病死牲畜污染环境、传播病原,保障我市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2.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及时受理动物检疫申报,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落实动物检疫措施,从源头上阻断动物疫病继续扩散蔓延。

  3.动物疫病监测项目。在我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动物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及时预警预报重大动物疫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4.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补助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5.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农药使用监测和农药减量化建设。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建立健全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及疫情监测预警体系,积极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与疫情监测预警、绿色防控示范、统防统治示范、农药使用监测、植物重大疫情防控示范等工作,努力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危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重大植物疫情不恶性传播蔓延。2021年粮食作物病虫总体危害损失控制在5%以下,农药使用量比2020年减少2%。

  二、建设内容

  1.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经费。

  按照《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5号)要求对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补助,乡镇(街道)组织对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的病死猪收集处理费用补助,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流产后的死胎、木乃伊胎等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

  落实单位:漳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项目)。按照农业部《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的通知》(闽农医〔2012〕289号)要求,根据我省动物检疫移动出证工作需要,为动物检疫申报点配备移动出证设备。

  落实单位:漳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3.动物疫病监测经费。开展非洲猪瘟病原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主要动物疫病血清学监测,监测数量不少于2000份。

  落实单位:漳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村级动物防疫员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津贴补助。

  落实单位:漳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农药使用监测和农药减量化建设经费。

  (1)全面清洁茶园:冬季将茶园内的枯枝落叶和茶树上的病虫枝叶清理出茶园集中销毁。

  (2)全面推广应用生物农药。禁用化学农药及生物农药中含复配型制剂,达到茶园化学农药零污染。

  生物农药:苏云金杆菌、苦参碱、白僵菌、绿僵菌、矿物油,以上制剂根据茶园病虫发生情况来定。

  (3)释放天敌:捕食螨,每亩30-50袋;异色螵虫每亩20-30块卵。

  (4)茶园种植绿肥植物或全园生草栽培,同时禁止化学除草。杂草影响茶叶生长的,可用割草机割去地面10cm以上部分,创造有利于天敌生存的环境。

  (5)黄板:每亩25片黄板。

  (6)建立茶园病虫观测圃:在南洋北寮村茶园观测圃,了解生防茶园病虫种群消长动态及时调控有害生物对茶叶质量的影响。

  (7)3-5月份举办技术培训班和印发技术资料:在南洋、永福、双洋等乡(镇)举办3期的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技术培训班,授课人员由植保站邀请上级生防专家和本站人员及当地农技站技术员组成;要求实施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片的茶农最少要参加一次的技术培训,并发放技术资料到各茶农手中。

  (8)5月份,选择示范片,分别在南洋设约500亩、永福约200亩、双洋约200亩的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中心示范片共约900亩。

  (9)农药使用监测和农药减量化建设 全市设15个农药使用监测点对具有代表性的作物的农药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10)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落实单位:漳平市植保站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1.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项目(44万元)。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出病死猪和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实施者。按每头80元的标准给予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

  2.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14万元)。14个乡镇(街道)实施检疫申报点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补助1万元,合计14万元。

  3.动物疫病监测项目(10万元)。本局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监管、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0万元。

  4.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补助项目(7.81万元)。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津贴补助7.81万元。

  5.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农药使用监测和农药减量化建设项目(10万元)。

  (1)计划示范推广绿色防控面积900亩×60元/亩=54000元。用于购买捕食螨、生物农药等投入品。

  (2)绿色防控技术培训经费:计划培训5期,约300人次,每期费用(交通和授课费)1000元×5=5000元。

  (3)15个农药使用监测点经费:1200元×15=18000元。

  (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23000元。

  以上五项合计85.81万元。

  四、资金用途

  1.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项目资金44万元,用于补助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出病死猪和承担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任务的实施者。

  2.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资金14万元,用于配备移动出证设备。

  3.动物疫病监测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方面补助,含现场采样补助、购置试剂耗材、仪器设备、消毒剂、防护设备等相关支出。

  4.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补助项目资金7.81万元,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津贴补助。

  5.农药使用监测和农药减量化建设项目,计划使用资金10万元。实现绿色防控900亩,农药调查15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闽财农指〔2020〕102号)及《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5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照《福建省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5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在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剩余资金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闽政〔2018〕13号)要求,做好资金整合使用有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通过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及时填报或更新经费使用进展情况,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项目阶段执行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

  (四)强化绩效指标管理。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及时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值的填报工作。

  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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