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教育局关于调整公布漳平市教育局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教育集团,市直各校(园),各民办幼儿园,局校各股(室、站):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24号)和《中共龙岩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的通知》(岩委编办〔2023〕44号)等有关要求,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变动情况,对权责事项进行调整,依法明确权责事项65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其他权责事项24项。
各权责清单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结合“三定”方案的规定,明晰岗位职责和行政权力边界,严格依单履职,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
附件:漳平市教育局权责事项清单
漳平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1日
附件下载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