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漳平台创园内注册并投资的台资企业,台资股份占比必须在50%及以上,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台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可以由台创园管委会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实施。
二、补助内容
主要用于园区农业基础设施、温室、基地、厂房等建设,闽台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农产品加工、农机企业设备购置,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生态环保等特色现代农业,开展两岸农业展览展销、市场推介与人才交流培训,建设公共电子商务、市场服务及农民技术培训等平台及第三方审计验收等事项。
三、补助标准
每个台农台企经营性项目补助不超过实际投入50%,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补助比例不限,每个项目补助比例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详细填写项目基本情况、实施内容、预期效果等方面;2.施工图:有资质公司设计的施工图;3.预算书: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由有资质公司编写的项目预算书;4.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闽发改法规〔2020〕148号)、(漳政办〔2024〕27)文件精神要求,工程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农村道路投资在200万元以上还需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需包含项目概述、项目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影响效果、项目风险管控、结论与意见等内容。
五、申报流程
1.园区企业需提交《2025年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漳平台创园办公室,或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Kljl@126.com;2.漳平台创园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现场核实,经评审专家组筛选后确定初审结果;3.根据初审结果,提交至台创园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本年度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文件依据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6号)
七、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补助政策详细内容请咨询漳平台创园)
附件:2025年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
2025年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资金项目
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承 担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主管部门(单 位):
主管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E - MAIL: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年度目标、实施地点、实施内容、进度安排
(一)项目年度目标:
(二)实施地点:
(三)实施内容:
(四)进度安排:
三、经费概算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
申请补助 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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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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