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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27 15:51 来源: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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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6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3月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市委巡察整改要求落实落地。3月14日,成立以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并印发整改任务分解方案,各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50个整改事项,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抓好整改落实。4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跟踪整改进度,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成果。

  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对巡察整改抓具体、抓到底。自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反馈意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梳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清单化推进、销号制管理,形成“可检查、可量化、可追责”的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①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实未签订协议情况,应签尽签。63名患者中,已核实39名患者不符合签订对象条件,其中非户籍人口15名、住院未出院17名、居住外地6名、当年度违法犯罪1名;其余24名患者监护人拒绝签订该协议。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扎实摸排司法救助对象。督促政法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查,精准研判,按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做到应救助全覆盖。2023年司法救助本级配套资金1.36万元,救助案件11件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06万元;2024年司法救助本级配套资金3万元,救助案件14件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32万元。2025年上级配套司法救助金18万元已拨付至本市,市委政法委按相关规定陆续开展发放工作。今后将结合实际情况,加大本级司法救助配套资金的申请。

  ②落实整改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与动态跟踪,严格考勤制度。2025年3月24日,在全体干部例会上组织学习《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考勤请销假制度》,重新设计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落实。每月统计公布考勤情况,强化考勤结果在平时考核中的应用。2025年3月以来已公示2次考勤情况。二是落实社会稳定指数预警预测工作。定期开展分析,自龙岩市社会稳定指数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每月组织相关单位录入社情、案情、警情、舆情等数据并分析社会稳定情况,2025年以来,已撰写上报《社会稳定指数分析报告》4篇;压实工作责任,对龙岩市交办或本级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情况,2024年以来,已制发《社会稳定风险预警提示函》76份,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维稳责任并上报落实情况,确保消除风险隐患。

  )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存在差距的问题

  (1)学习不够全面系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自查2023年中央、省委、龙岩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情况,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政法委员全体(扩大)会议已传达中央、省委、龙岩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在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2025年政法工作会议和2025年2月26日、4月14日分别召开的第一次、第二次政法委员全体(扩大)会议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龙岩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漳平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三是今后将加强会议材料收集管理,持续做好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等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2)学习贯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5年3月17日、3月24日在干部例会、支部党员大会、市综治中心工作例会上均组织学习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会议精神。二是滚动更新案例库。督促指导司法行政部门和综治中心加强“三杯茶”调解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整理,不定期更新编印“三杯茶”调解案例汇编。截至2025年5月30日,市综治中心工作月报每期均梳理1个以上的典型案例,已汇编12个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供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各级调解员借鉴学习。

  3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以来,共召开政法委委务会5次、政法委员会2次,均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内容。二是深化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通过“三会一课”、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推动党员持续深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漏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并提出贯彻意见。二是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举措。2025年以来,召开5次委务会,会上学习均结合政法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5)学风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5月19日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刘某某等2人已重新撰写心得体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路。二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引导全体干部端正学习态度,组织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进行自查整改,暂无发现此类情况。

  2.关于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能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1)统筹推动涉稳风险管控存在漏洞。

  ①矛盾纠纷排查不够细致全面、化解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滚动开展摸排。2025年1月1日至5月25日,全市各职能部门和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录入各类矛盾纠纷731件,其中调解成功712件,成功率97.4%,未发生民转刑、群体性等重大案事件,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安定稳定。2024年10月以来,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龙岩市未再对矛盾纠纷大排查“五比一看”数据进行考评通报。二是深化源头治理。督促责任单位加大重复信访、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以案释法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理性上访,营造浓厚依法信访氛围。2025年以来,我市受理总量306件次、同比下降18.4%,及时受理率100%,按期答复率100%,办结时长18.59天,低于全省平均19.66天,在全国、全省和龙岩市两会期间实现“三个不发生”。

  ②对涉稳重点人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组织各乡镇(街道)、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全面强化人员底数摸排起底,落细落实“应录尽录”“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访尽访”等工作要求。组织乡镇(街道)综治干部参加龙岩市委政法委“每月一主题”政法综治业务培训等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识别精神障碍患者症状等能力,切实提高我市精神障碍患者在册率。

  ③调委会调解质效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督促司法局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行政调解组织及时将调解案件录入系统。2025年第一季度全市221个调委会平均每个调委会每月调解纠纷案件数为1.37件。督促司法局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力度,严格落实每年至少开展1次调解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要求,持续强化调解员队伍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司法局于5月举办全市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助理员、调解员纠纷化解能力。三是今后将加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e调解”小程序宣传推广应用,定期将矛盾纠纷案件录入情况反馈各乡镇(街道)。

  (2)统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不足。

  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力度不够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持续保留市委门口边(文庙围墙)的线索收集箱,定期开箱收集线索;持续用好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二是在2025年2月26日、4月14日召开的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分别于3月11日、4月3日召开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一办五组”联席(扩大)会,持续推进7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取得实效;组织“一办五组”单位七大行业领域整治牵头单位、学习2025年省、龙岩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精神,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4月7日,做好迎接龙岩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评查整改工作,所检查的1条线索已经省公安厅检查通过。市扫黑办于2025年3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行业领域整治牵头部门,加大线索摸排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市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数量和质量。

  铁路护路联防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及时通报铁路交通案事件发生情况,推进有关铁路沿线乡镇(街道)铁路交通案事件“一案一整改”工作。现场指导推进工作。市委政法委(护路办)对2024年省护路办指出的新桥镇3处非法通道问题多次开展宣传、整治工作,2024年12月15日路地双方到现场进行核验销号,经省护路办确认完成销号工作。2025年以来,多次到芦芝镇、西园镇铁路沿线现场指导推进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深化铁路爱路护路宣传工作,持续开展铁路安全进企业、进村庄、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提高沿线群众、学生爱路护路和自我防护意识。组织沿线学校与龙岩工务段签订27份《校企共建铁路安全协议书》,进一步加强在校生铁路安全教育,加大铁路安全宣传覆盖面。通过县乡村组织各项宣传活动26场次,受教育群众、学生8600余人。强化巡防巡守,督促铁路沿线乡镇(街道)强化巡逻,发挥群防群治作用,组织铁路沿线义务护路队伍,对辖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要时期加强巡逻守护,全面排查涉路突出问题,确保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及时劝阻、清理非法上线人员,2025年以来无发生铁路伤亡事件。

  ③青少年犯罪问题居高不下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1+8+N”专项行动,发挥漳平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定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二是2025年4月,在龙岩市通报整治我市2所“薄弱学校”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滚动摸排2所“重点关注学校”列入漳平市级通报整治。三是滚动摸排全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底数,对符合送矫条件的送专门学校矫治。四是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做好“2+9+N”校园普法工作。

  3反诈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一是强化反诈举措。2025年3月印发2025年打诈劝返工作方案,采取“摸排起底、打击追逃、教育劝返、拦截管控、普法宣传、就业帮扶、监管防治、督导问效”等8项举措,全面推动反诈工作落实见效;4月28日,召开反诈专项行动部署会,全量起底摸排打击涉诈“金主”,各乡镇(街道)落实逐一细化研判,力争“金主”劝返抓捕再突破;紧盯劝返率90%的任务目标,落实以打促劝、高压逼返,力争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存量持续减少。2025年以来,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高危人员23人,根据国务院“131”机制办2025年第一季度通报,我市反诈综合排名全国第141名,断流打击质效全国第二。二是压实反诈责任。2025年3月制定2025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考评办法,将反诈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范畴,对问题突出乡镇(街道)视情采取通报、约谈和挂牌督办,压实乡镇责任,提高反诈工作质效。

  (4)平安建设存在短板

  “平安三率”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提升工作质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水平,全面推广运用“三杯茶”调解工作法,构建“1+4+2”综治中心区域协同治理体系,推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治理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不断夯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制定提升“平安三率”宣传方案,全方位宣传平安漳平建设成效,大力宣传综治中心的职能定位与工作成效,在“奉法漳平”微信公众号开辟综治中心专栏,系列报道综治中心工作成效,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支持平安建设。2025年1月通报的2024年下半年“平安三率”中群众安全感率、扫黑除恶满意率、矛盾调处满意率3项指标均排在龙岩第三,执法工作满意率排在龙岩第5,道路交通安全好评率环比提升0.563%。

  ②平安校园建设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5年3月24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印发《漳平市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漳委法办〔2025〕2号)文件,将包括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在内的学校普法纳入责任清单、纳入考核。

  ③落实特殊学生群体“四对一”精准挂钩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第二批特殊学生群体未落实挂钩帮扶教师情况进行核查。27名特殊学生均属于已毕业、不在漳平学校就读的学生,无需安排挂钩帮扶教师参与“四对一”工作。二是持续摸排特殊学生群体,对新增的特殊学生严格落实“四对一”挂钩帮扶机制。2025年新增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均已送往龙岩十一中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暂不安排“四对一”挂钩帮扶。

  (5)综治中心和“数字政法”建设有差距

  ①部门联动机制待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即知即改。1月20日,市公安局选派1名同志入驻市综治中心,具体负责警调对接等工作。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推行“常驻+轮驻+随驻”模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妇联、12345便民服务热线管理中心等8个部门常驻,卫健局、民政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总工会等5个部门轮驻,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教育局等7个部门随驻,聚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交通、医患、物业、林业、土地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主管部门发挥作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市综治中心每月收集汇总各类矛盾纠纷数据,实时掌握各领域矛盾纠纷情况。

  “数字政法”建设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全面排查。督促公安局全面排查各乡镇(街道)及辖区派出所“雪亮工程”监控设备使用情况(含监控总数及离线72小时以上监控情况),并将“雪亮工程”监控设备离线情况报市综治中心。2025年4月29日,市综治中心将离线72小时以上数据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做好整改,截至5月27日,各乡镇(街道)已恢复使用视频监控93个。二是全面核实情况。龙岩市综治网络化信息系统由龙岩市委政法委自主研发,目前司法局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的系统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两个系统互联互通在技术上存在困难。2025年3月24日已向龙岩市委政法委反馈,龙岩市级将向上沟通协调打通各职能部门数据交换共享渠道,确保数据各类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实时动态,实现数据共享。三是强化日常管理。督促公安局定期排查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每季度将排查情况报市综治中心,市综治中心不定期通报离线情况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维护设备正常使用,提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在线率。

  6推进法治漳平建设存在薄弱点。

  ①行政诉讼败诉偏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执法行政部门履职尽责。2024年全市行政诉讼败诉0件,截至目前2025年无行政败诉件。二是督促司法局加大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指导工作督促司法局开展执法行政案件抽查。2024年抽查16个单位43个案件。三是助力提升行政执法部门专业能力。2025年3月28日司法局举办行政执法部门业务培训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作动员讲话,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分管同志和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培训。期间,还通报了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案件复盘等方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②执法监督不够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是积极探索案前、案中的监督方式方法。2025年4月21日至25日,联合市检察院,对《中共龙岩市委政法委员会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 龙岩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对刑事案件脱逃被告人追捕工作的通知》文件所列的漳平市2件刑事案件脱逃被告人追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是开展回头看。2025年3月31日督促法院逐件整改2021—2023年被上级评为瑕疵以上的案件75件。4月21日至25日,联合市检察院,对2021年—2023年市法院被上级评为瑕疵以上的案件75件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是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根据工作计划定于2025年7月开展一次刑事案件评查,于11月前联合市检察院对民事诉讼案件抽查。常态化开展类案评查,每年针对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中抽取一定数量案件开展评查,促进政法部门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7)督促指导基层履行政法职责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1月15日,西园镇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并揭牌运行。今年来,市综治中心组织人员多次下沉西园镇检查指导。二是以政法力量下沉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做好乡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工作。今年来,市综治中心对照5个规范化要求,多次下沉指导16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2024年10月22日—25日,成立调研指导组对乡镇(街道)履职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截至2025年1月31日,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已完成特色亮点经验材料上报。四是督促乡镇(街道)持续加强政法领域理论学习,对“6+N”会商机制落实情况查漏补缺。五是严格执行“十项制度”,将完成情况纳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年度述职内容,并在年度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述职会议进行点评履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六是严格落实司法救助资金监管责任。2025年4月组织财政局、司法局对2022至2024年司法救助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今后,每年1季度对上年度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3.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足的问题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①“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明确责任人。2025年3月7日印发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指定综合股干部负责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自2024年12月起,“奉法漳平”微信公众号转发的信息稿件、视频均严格填报“漳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单”,所有推文文末均有注明来源或供稿人。

  ②意识形态材料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5月19日,对撰写2023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的余某某进行约谈。已重新撰写2023年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确保报告真实。今后将认真筹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会,精准发现问题,确保高质量研判分析当年意识形态情况。二是明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规范,陈某某同志已结合自身工作,重新撰写相关材料,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

  (2)保密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完善保密组织架构2025年3月7日调整保密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职责;5月12日召开保密领导小组会议,确保人员变动时工作无缝衔接。是加强计算机与网络管理2025年4月28日统一粘贴密级标识,严格落实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禁止外网办公。组织开展自查自评。2025年5月12日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补充完善发文审批单密级、定密依据栏等项目内容,规范文件定密管理。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工作。2025年4月7日在干部例会组织学习新时代政法干部“十个严禁”并通报本级3名政法干警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查工作,2025年4月30日,政法委组织干部职工填写自查情况表并签署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今年以来,政法各单位每月填报自查情况表,截至5月30日,未出现违反“三个规定”情况。二是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2024年12月,市公安局已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安队伍教育整顿,11人次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三是加强风险管控。2025年3月31日全面开展政法委机关摸排廉政风险隐患,共摸排出13项廉政风险点,制定22条防控措施,形成防控机制,督促政法各单位摸排本领域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截至5月30日政法各单位均已完成摸排。

  2.关于派驻监督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2025年5月26日建立12位政法委机关干部职工的廉政档案,2025年3月31日全面开展政法委机关摸排廉政风险隐患,共摸排出13项廉政风险点,制定22条防控措施,形成防控机制。二是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组每年均有办理派驻单位的监管对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自办案件。常态收集办案线索,持续推进监督执纪执法工作。

  3.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①重形式轻考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强化日常监督与动态跟踪,从2025年第一季度开始,严格执行《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漳委组〔2023〕27号)文件规定,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平时考核范围,参照公务员每季度考核标准,切实做好全体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2025年第一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已于4月7日经委务会研究确定。

  ②调研不扎实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已分解2025年调查研究课题任务,确定“提升基层综治中心实战化运行的难点与对策研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等调研选题,下一步将按计划开展调研。

  ③发文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发文程序2025年5月19日对印发2023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的陈某某进行约谈。进一步明确文件起草、审核、印发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层层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精简发文数量分析研判各级重点工作,准确把握工作方向,提高发文质量。按季度对发文进行统计监测,2025年第一季度发文共17份,同比下降50%。

  ④会议记录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开展自查,综治中心办公设备、家具采购经费预算为47.29万元,2025年5月19日已对委务会记录人员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会议记录本记录预算。严把会议材料,认真审核把关,2025年已召开委务会5次,均如实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①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清单填写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2019年至2024年的公务接待相关情况进行自查,38批次公务接待符合漳委办〔2017〕22号“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及漳政办〔2018〕104号“同城活动的市外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市直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相关规定。二是自查补正2019年11月接待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公务接待审批表》和《公务接待清单》。三是4月7日、4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漳委办〔2017〕22号及漳政办〔2018〕104号相关规定,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及报销流程,规范填写接待清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5.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的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明确出差审批单各栏目填写要求和签字流程,领导未签字或“主管批示栏”空白的出差审批单,不予报销。对2019年以来的出差审批单进行全面清查整改,未发现出差审批单存在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二是确保报销附件完整。5月21日制定费用报销附件清单标准,明确各类费用报销所需的具体附件,要求报销人在提交报销申请时一并提供完整附件,财务人员严格对照清单审核。2025年5月19日已对财务人员张某某开展提醒谈话。三是督促依法履行义务。2025年3月7日,提醒2023年支付的清洁空调劳务费、冰箱维修费进行个人所得税补扣补缴,5月20日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已完成清缴,今后将严格履行个税预扣预缴义务。

  (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组建固定资产清查小组,5月6日起对单位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核实资产数量、使用状况、完善资产卡片信息,截至5月30日已全部完成,未发现存在问题。是健全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完善资产购置、领用、保管、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台账。

  (3)落实招投标规定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自查2020年以来5000元以上宣传广告制作项目共18笔43.42万元,因均属单笔未达到广告服务类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金额30万元标准的项目,且18笔都是宣传平安漳平建设成效提升“平安三率”测评水平工作项目,其中8次向特定通信公司(移动用户调查对象)购买视频彩铃宣传,6次向特定企业购买提升群众安全感网络有奖竞答服务,3次向新闻单位或新媒体企业购买新媒体和专题视频制作宣传服务,1次向文化传媒企业购买扫黑除恶大型社会面宣传服务,均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根据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经委务会研究同意后按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今后将继续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各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经委务会研究同意后采购。

  (4)平安乡村及村民奖励金拨付跟踪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督促整改落实。2025年3月17日分别向南洋镇、永福镇发整改函,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做好整改工作。永福镇开展自查自纠,元沙村、适榕村组织逐人核实发放金额并签字确认,均发放到位。文星村根据《漳平市平安乡村考评奖励实施细则(修订)》(漳平安〔2020〕1号)“根据工作实际,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议事规则研究决定,也可将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贴补10%的奖励金统筹用于本村(社区)视频监控建设维护、网格化服务管理、群防群治等工作支出”,经2020年11月3日村民会议研究决定,将平安乡村及村民奖励金用于支付视频监控建设维护和三农家财险。4月21日,南洋镇平安乡村及村民奖励金已发放到北寮村、南洋村、营仑村。二是加强跟踪管理。2025年3月20日,印发《关于持续做好“3个10%”奖励金发放“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对拨付的2020-2022年度平安村居及“3个10%”奖励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梳理形成自查报告(2023年度的“3个10%”奖励金市财政未拨付,2024年度龙岩市未组织开展平安乡村评选工作)。

  )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待加强的问题。

  ①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2025年以来共召开委务会5次,在研究讨论问题时充分发扬民主,每一位委务会成员均充分表态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格按程序决策。今后根据《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制度》职责、组织议事规则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方式逐一发言”,做好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

  政治把关不严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5年3月31日,组织相关干部开展政工业务培训,学习《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二是进行自查自纠。对综合、政工等股级干部任免情况开展自查,无类似情况。三是强化审核把关。加强与组织部门对接沟通,对拟任股级干部人选干部考察材料等备案材料及资格条件严格审核,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开展。

  ③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政法党委于2019年5月印发《开展“奉法先锋”党建品牌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委党支部开展“奉法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政法党委撤销后,政法委党支部于2024年7月29日印发《中共漳平市政法委机关支部委员会“综治为民 党员先行”党建品牌实施方案》,党建引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二2025年5月根据《2025年漳平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三会一课”工作计划,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确保党建工作有序开展。2025年2月20日,召开委机关支部委员会议,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①组织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26日全体党员参加2024年组织生活会均开展自我批评。二是2025年5月19日对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该同志已认真按照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的具体规定,完善问题整改清单,提升对组织生活会重要性的认知,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三是强化党员思想教育,已要求未自我批评的党员补充修改相关材料,同时严格材料把关,严防发生错误表述。

  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补充完善会议记录。2024年6月21日支部书记上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内容已补充记录,2025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委会4次,支部书记均按要求进行小结,会议内容记录完整。二是带头上党课。支部书记于“七一”前后,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讲专题党课,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新时代作风建设的内涵要求,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工作日常。

  3.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开展查漏补缺2025年2月25日,对陈某某等4位股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暨岗位谈话。3月31日,组织政工干部学习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5月19日已对股级干部任免经办人涂某某开展提醒谈话。二是抓实程序规范。严格按照《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民主推荐、考察材料、任前公示、任前廉政谈话等环节重点审核,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同时做好材料归档。

  4.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强化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与关怀,引导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2025年3月24日,3名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参加党员大会,通过电话联系,与1名在外地未参会的退休党员干部谈心谈话,送学上门。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调阅流程。按季度送党委调阅,调阅前对记录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记录完整、准确。截至第一季度,会议记录本均已送党委调阅。三是严格审核发展党员材料。对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全面清查完善,核实2023年5月24日,预备党员陈某某转正前已由党工委派员进行谈话(2024年6月11日支部党员大会通过转正,2024年8月26日党工委审议批准同意转正),2024年9月13日支部书记与其谈话告知党工委审批结果。已对接上级党委补正票决相关存档材料,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表已由监票人、计票人、党委书记本人签字。

  5.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①开展政治轮训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查相关情况。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全市政法各单位均开展“政法系统干警联学班”,全部完成学习任务,已实现政治轮训全覆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3月31日,组织政治处、综合股等相关干部学习《福建省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是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2025年4月2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政法各单位分级实施、分类施训、全员轮训,通过集中专题培训与常态化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进政治轮训。2025年4月28日—30日,政法委组织开展2025年度漳平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班。

  ②廉政谈话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学习,2025年4月7日在全体干部例会上组织学习《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漳委政〔2021〕53号)。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各领导班子成员均已在4月30日前对分管干部开展谈心(廉政)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交政治处存档。三是严格落实日常廉政谈话制度,每年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③公务员平时考核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核查相关情况经核查,2023年10月漳平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来,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1-4季度均有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登记表存档。二是切实开展平时考核每季度对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全体干部进行考核,进一步做实平时考核工作。2025年第一季度平时考核结果已于4月7日经委务会研究后公示。

  ④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学习。3月24日,在全体干部例会上组织学习《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考勤请销假制度》,并重新设计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行为。二是强化结果运用。每月10日前对上月干部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并将干部考勤情况作为考核等次评选的重要依据。2025年3月以来已公示2次考勤情况。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委政法委期间,共移交信访件3件。市委政法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5年5月30日,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2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未完成问题2

  1.反诈形势依然严峻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漳平市2025年常态化开展打诈劝返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涉诈重点人员起底摸排,强化劝投逼返,全力减少滞留存量数;加强对涉诈重点人员日常管控,全力遏制外流涉诈,强化普法宣传、就业帮扶及教育断根,切断涉诈犯罪“代际传播”。二是督促开展涉诈“金主”线索全量摸排起底,逐人过筛涉诈重点人员,广泛动员群众检举,排查上报涉诈“金主”,建立漳平籍涉诈“金主”信息库,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办案单位沟通协作,以打促防、以打促治,力争“金主”劝投抓捕再突破。

  2.调研不扎实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班子成员按年度调研计划和课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突出问题开展课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二)基本完成问题2

  1.青少年犯罪问题居高不下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遏制青少年犯罪多发。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职业规划指导等活动,帮助青年建立积极人生目标,对就业困难和社会适应不良的青少年(25岁以下)人群提供心理咨询和职业帮扶。二是突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持续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1+8+N”专项行动,发挥漳平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滚动摸排全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对符合送矫条件的,应送尽送。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定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深化“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持续做好校园普法工作。

  2.对涉稳重点人管控不到位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常态化开展防范打击专项行动,对涉稳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摸排管控,及时掌握动态、有效控制,全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532929;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平市和平中路53号,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pazp999@163.com。

  中共漳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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