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街道办事处、新桥镇人民政府、双洋镇人民政府、赤水镇人民政府、灵地乡人民政府、象湖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5〕10号),下达到我市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共25万元,收入列“110023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好项目安排、绩效管理等工作,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民族宗教局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附件
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
(第二批)安排表
金额(万元)
序号 |
乡镇 |
民族村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桂林街道 |
山羊村 |
桂林街道山羊村畲族文化旅游基础提升(第一期)项目 |
3 |
2 |
新桥镇 |
石码村 |
石码村村民饮水工程 |
4 |
3 |
新桥镇 |
城口村 |
漳平市新桥镇城口村笋产业发展项目建设 |
2 |
4 |
双洋镇 |
坑源村 |
双洋镇坑源村竹山道路硬化项目 |
4 |
5 |
灵地乡 |
长垵村 |
灵地乡长垵村水稻种植基地基础提升工程项目 |
4 |
6 |
赤水镇 |
香寮村 |
香寮村旅游导视标识建设工程 |
1 |
7 |
赤水镇 |
岭兜村 |
岭兜村农田水渠灌溉建设(二期) |
4 |
8 |
象湖镇 |
龙门村 |
漳平市象湖镇龙门村饮水工程项目建设 |
3 |
|
合计 |
25 |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