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14日,市委巡察二组对漳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漳平市妇联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将其视为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强化党组织建设的关键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思想根源上高度重视,深刻剖析巡察中所暴露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工作。
漳平市妇联党组书记蒋健翔以身作则,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组织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协调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在整改过程中,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深入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细致部署与严格督导。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意义,切实增强参与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对每个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定期跟踪整改进度,及时调整整改策略,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此外,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合力,共同推动整改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这一系列努力,漳平市妇联党组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完成补充学习2023年9月28日习近平对妇女儿童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对2023年10月30日习近平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贯彻意见。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再次明确每次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其他重要会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必学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梳理学习内容,重点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走进百姓家》《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并结合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确保“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有计划、常态化。
2. 关于以学增效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2月25日,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成立专门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二是已于2024年12月25日建立定期的学习制度,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常修课,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将党史学习纳入学习内容,同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家庭家教家风等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系统学、深入学、反复学,推动学习贯彻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三是常态化组织研讨交流,结合实际,针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服务妇女创业就业等方面工作进行深入思考,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交流研讨制约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瓶颈方面的破题思路和可行措施。
3.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6月,2024年12月31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全会干部学习“三审三校”制度,确保责任领导、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制度内涵与操作规范,明确审核标准与流程。三是建立监督机制。由责任领导定期检查审核记录,对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强化责任追溯。对于未按要求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导致信息发布失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领导与责任人的相应责任,以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4.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妇联全体干部会议,强调招商工作对于地方发展的重要意义,介绍漳平市的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领域。二是拓展招商渠道,积极寻找项目线索和投资人。于2024年10月13日前往泉州工程机械行业协会进行考察交流,于10月25日女企业家商会换届时,开展招商推介,截至2024年12月完成1个招商项目签约,并已完成初步选址。三是针对“落实管理团体会员行动不力”问题,已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漳平市妇联工作会议,强调团体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明确的团体会员发展目标。四是利用妇联微信公众号宣传成为妇联团体会员的意义、权益和加入流程。五是已于2025年2月28日在妇联十六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团体会员重新学习《关于印发〈龙岩市妇联团体会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明确汇报工作等各项义务内容和要求,要求做好履行定期向妇联汇报工作等义务。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实现团体会员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50%以上。
5. 关于履行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凸显的问题
(1)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宣传力度不够,渠道单一”的问题,充分利用“漳平市妇联”微信公众号推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相关知识10期;利用三八妇女维权月、4.15国家安全日、国际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节日,在菁城、桂林、象湖镇、永福镇等重点乡镇(街道)举办法律明白人培训班、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6场,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等3000余份,咨询服务100余人次。二是针对“调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邀请法律专家、心理咨询师、资深调解员,开展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家庭关系调解技巧等专题培训,提高基层妇联干部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截至2025年4月,已开展相关业务培训3场次,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6件,调解成功率100%。三是针对“妇女儿童权益受侵害案件时有发生”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职能虚化”的问题,加强公检法司等部门协作,依托12338妇女维权热线,整合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婚姻家庭调解室,在综治中心组建“爱在龙江”幸福驿站,做到有专人值班,调解工作随需随应。发挥乡镇(街道)妇联、网格员作用,要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主动作为,深入社区、家庭,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及时处理潜在危机,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特别是对重点人群加强关注,杜绝出现桂林街道高明社区卢某某、溪南镇久鸣村郑某某类似情况的发生。截至2025年4月,走访重点人群52人,重点家庭11户,成功修复4对即将破碎的家庭关系。四是针对“对‘两癌’困难妇女回访不够”的问题,已于2024年10月对永福镇“两癌”困难妇女陈某某进行回访,已于2025年1月根据“两癌”困难妇女数量和工作人员安排,分配回访任务,通过面对面回访、电话回访,安排乡镇(街道)妇联工作人员上门回访等形式,了解“两癌”困难妇女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完成对“两癌”困难妇女的回访。
(2)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5年1月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根据妇女创业就业需求和市场趋势,增加培训场次,拓展培训内容,除了已开展的保育员培训,将育婴员、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纳入常规培训课程,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计划。二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妇女创业就业培训需求调研,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妇女在创业就业方面的兴趣、技能短板和市场需求,根据调研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确保培训内容与妇女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三是利用妇联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宣传栏、海报等传统渠道,广泛宣传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信息。四是针对“‘巧妇贷’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已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市妇联十六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组织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学习“巧妇贷”相关政策知识,并要求传达到村(社区)妇联主席,已于2025年3月5日,在榉子洲公园广场举办的“三八”国际妇女节“巾帼力量·创享未来”主题活动中,邀请农商银行工作人员开展“巧妇贷”政策宣传,覆盖群众1000余人,包含女企业家商会成员40余人,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30余人,机关单位妇女代表200余人。
(3)妇女思想引领和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对妇女政治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25年1月20日制定年度宣讲计划,增加“八闽巾帼红”十百千万大宣讲活动到村、社区场次,发动乡镇(街道)妇联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讲,覆盖更多妇女群体。二是丰富宣讲形式。组建多元宣讲团队,包括妇联干部、优秀女性代表、法律工作者等,除传统讲座外,开展故事分享会、文艺表演等活动,增强宣讲吸引力与感染力。三是精准对接需求。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涉诈案例分析讲座,剖析女性涉诈原因与危害,针对性地引导妇女树立正确价值观与金钱观,为妇女在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指导,减少因经济困境导致的涉诈风险。四是针对“‘妇女微家’建设有待提高”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27日对全市145家“妇女微家”开展详细调查,了解每家微家的运行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因,建立台账进行记录。尤其是漳平市新桥镇善德家庭农场创业“妇女微家”长期关闭的情况,深入分析原因。为“妇女微家”负责人提供培训,提升其运营能力。五是已于2024年12月30日督促镇村妇联建立完成女能人、女大学生及各种荣誉登记册,和平镇和平村、溪南镇吾老村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更新流动妇女儿童和单亲、失亲重点人群及高风险家庭台账,建立女能人、女大学生及各种荣誉登记册。六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漳平市妇联定期对镇村妇联台账和登记册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工作质量的稳定性。已于2025年1月17日开展“千村妇联争先创优”调研,对永福镇和西园镇妇联台账和登记册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七是针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30日完成面向社会广泛招募,吸纳教师、心理咨询师、法律从业者等专业人士573人扩充至家庭教育特派员队伍,并开展系统培训,提升特派员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联合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家庭教育工作方案,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其开展多样化家庭教育服务活动,形成党政领导、妇联教育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 关于形式主义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机关作风’仍然存在”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6日,根据漳平市各个乡镇、村的分布情况,尤其是针对吾祠乡、赤水镇等边远乡镇,制定基层走访计划。二是丰富交流形式与内容,强化对偏远乡镇所辖村的妇联组织建设指导。聚焦就业创业、家庭教育、婚姻权益保护、乡村产业发展等热点问题,通过座谈会、入户访谈、田间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基层妇女群众的困难与需求,同时关注偏远乡镇所辖村,为其提供妇联组织建设、活动策划、资源对接等方面的指导,助力乡村振兴。截至2025年4月,已深入菁城、桂林、永福、西园、芦芝、吾祠、灵地、赤水、双洋等乡镇(街道)开展走访慰问、关爱帮扶、就业创业调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等活动20余场次。三是针对“各级典型家庭存在‘一挂了之’现象”的问题,已于2025年1月18日,建立各级典型家庭信息的数据库,详细记录家庭基本情况,同时通过实地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了解典型家庭现状,根据回访和评估情况为典型家庭提供持续的培训服务,如家庭关系维护培训、家庭教育指导课程等,助力其不断提升家庭建设水平,同时也增强他们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已于2025年3月6日,邀请“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等各类典型代表30余人参加“巾帼力量 创享未来”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5周年主题活动,活动通过快板、小品、舞蹈、情景剧、家风故事宣讲等节目形式弘扬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激励更多女性在各自岗位上发光发热。四是针对“收文重复签阅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妇联干部开展文件管理培训课程,重点讲解收文流程、文件识别方法、如何避免重复签阅等内容,提高工作人员的文件管理意识和技能。
2.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7日制定《漳平市妇女联合会绩效奖金和原奖励性补贴清退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二是陈某某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2021年绩效奖金和原奖励性补贴清退。三是针对余某某(退休)应清退2021年绩效奖金和原奖励性补贴2.7083万元,妇联领导班子通过了解其未清退原因,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告知清退工作的政策依据、要求和时间节点,争取其理解与配合。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
3.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收取款项未开具票据”问题,已于2024年11月初补开具发票给福建漳平市德诺林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严把报销关,规范报销手续,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二是针对“支付费用未提供发票”的问题,已于2024年11月初核实张某某已于2024年10月去世,无法补开张某某劳务发票。后续有类似业务支出,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提供劳务发票。三是针对“物品采购未按规定询价”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采购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规及询价采购的具体要求,明确规范流程与标准,物品采购需严格按规定询价,提升业务能力与合规意识。四是针对“报销差旅费票据不规范”的问题,陈某某1、陈某某2已于2024年11月退回使用通用定额发票报支的车船费。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妇联全体干部学习差旅费报销相关政策与规定,明确各类费用报销所需的正规票据类型及标准,后续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如通用定额发票报支车船费等情况,一律不予报销。
(2)报支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合同与发票中购买方不一致”的问题,已于2024年11月初核实了解到2021年10月支付漳平市新潮家用电器经营部970元为广场舞联谊会购买的物资,漳平市广场舞联谊会属于漳平市妇联挂靠单位,因财务人员业务不精,造成发票的购买方为市妇联,而购销合同购买方为广场舞协会。已于2024年12月16日,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开具属于妇联下属单位或挂靠单位的发票的购买方均填写为市妇联。二是针对“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善耗材领用清单,要求领用人签字。组织全体妇联干部学习耗材领用流程,财务审核人员在审核耗材费用支出时,要求提供领用人签字完整的耗材领用清单。
(3)固定资产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2月11日,完善《漳平市妇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每年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详细说明清查的范围、方法、时间安排以及参与人员等关键要素,使清查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成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并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相关培训。三是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逐一核对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使用状态、存放地点等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 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制定《中共漳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会议事规则》,组织全体妇联干部学习新制定的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明确后的党组功能职责,使大家了解党组决策过程和工作方向,促进工作协同配合。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全体妇联干部,尤其是党组成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的内涵以及不同会议(党组会、班子会、干部例会等)的职能定位。截至2025年4月,召开党组会议17次,如2023—2024年度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的推荐,困难妇女儿童两节慰问,“顶梁柱母亲帮扶行动”资金拨付等均在党组会议上研究讨论。今后严格按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在党组会上进行研究讨论。
2.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质量不高”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内政治生活相关准则和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开展学习研讨,确保班子成员在思想上、理论上对民主生活会主题有深刻理解,为开展高质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二是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8日,组织专人对2021—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核实每个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的具体情况,进行补缺补漏。三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妇联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确保每位党员熟悉流程和要求。
(2)党建品牌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党建品牌工作的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明确以“姐妹牵手・万家和美”为长期固定党建品牌,确保品牌建设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二是已于2025年2月10日,结合漳平市妇联工作实际、当地妇女发展需求以及党建工作要求,制定3~5年的党建品牌建设长期规划。
3. 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5年2月10日结合漳平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提交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使清单内容符合党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同时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党组成员和部门。二是针对“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妇联领导班子开展“一岗双责”专题培训,明确“一岗双责”内涵与重要性,要求班子成员每半年必须与各部室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三是已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式分析工作专题会,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进行全面深入的廉政风险点排查,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四是针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已于12月16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过在妇联内部工作群、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短视频,以生动形象的视频形式吸引党员干部关注,增强警示教育的感染力与传播力。五是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的问题,已于2025年1月20日,派驻纪检组组长黄晖东补充对股级干部颜某某开展任前廉政谈话。除节前廉洁提醒谈话外,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性教育谈话,谈话内容涵盖廉政法规解读、岗位廉政风险剖析、近期违纪案例警示等方面,确保谈话具有系统性和深度,覆盖妇联全体工作人员。
(2)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出差审批执行不健全”的问题,已于2024年10月18日,制定详细的出差审批制度,设计统一规范的出差审批单,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出差审批制度培训会议,详细解读制度内容和要求。二是针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一次面向全体党员(包括退休党员)的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员权利与义务以及党组织生活规范等内容,由妇联党组织负责人蒋健翔与余某某进行一对一谈话,了解其未参加党员大会的原因,灵活组织形式,探索采用线上视频会议的形式,让退休党员可以远程参与,确保其能够正常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党员义务。
(3)队伍建设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指定临时负责人。在正式妇联主席未选出之前,从乡镇街道现有工作人员中指定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女性干部担任临时妇联主席,负责妇联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二是加快选举流程。制定详细的届中替补选举工作流程,督促乡镇尽快启动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的选举工作。于2024年12月25日,补齐溪南镇、吾祠乡、双洋镇等8个乡镇妇联主席的空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关于上轮巡察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0日,重新梳理并完善财务报销相关制度,明确规定财务报销封面必须有财务人员审核签字。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组织妇联全体干部开展财务报销制度、审核流程及相关法规政策专项培训。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控内部经费开支,强调财务人员今后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把关各类报销支出。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已于2025年1月7日,完成2020年9月以来的财务报销自查,并要求责任人员立即整改,严格防止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问题4个
1.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漳平市妇联工作会议,制定团体会员发展目标。二是利用妇联微信公众号宣传成为妇联团体会员的意义、权益和加入流程。三是已于2025年2月28日组织团体会员重新学习团体会员管理办法。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实现团体会员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50%以上。
2. 关于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5年1月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保育员、育婴员、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纳入常规培训课程,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培训计划。二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妇女创业就业培训需求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三是广泛宣传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信息。
3.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4年11月27日制定《漳平市妇女联合会绩效奖金和原奖励性补贴清退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二是陈某某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2021年绩效奖金和原奖励性补贴清退。三是针对余某某(退休)应清退2021年绩效奖金和原奖励性补贴2.7083万元,妇联领导班子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争取其理解与配合。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清退工作。
4.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已于2024年12月11日,完善《漳平市妇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二是已于2024年12月16日,成立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小组,并开展相关培训。三是拟于2025年12月底前,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7-7532411;通信地址:行政服务中心A栋6楼妇联办公室,邮政编码:364400;电子邮箱zpfl-364400@163.com。
中共漳平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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