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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8 17:20 作者:民族宗教股 来源: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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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双洋镇、赤水镇、象湖镇、灵地乡人民政府:

  为加快我市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334号),下达我市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0万元,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根据文件要求及资金项目库情况,现将下达我市的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做好项目安排、绩效管理工作,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民宗局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024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

漳平市财政局 漳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418

  附件

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金额(万元)    

序号

民族村

项目名称

1

象湖镇

龙门村

科山村

象湖人家农产品展销(第二期)项目

50

2

赤水镇

岭兜村

赤水镇岭兜村农田灌溉水渠建设项目

2

3

灵地乡

长垵村

灵地乡长垵村车丘至下坂洋道路硬化项目

2

4

新桥镇

石码村

新桥镇石码村亮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4

5

赤水镇

香寮村

赤水镇香寮村烤烟产区道路和水渠修复工程项目

12

6

双洋镇

中村村

双洋镇中村少数民族村茶山道路硬化项目

10

7

双洋镇

坑源村

双洋镇坑源村电烤房附属设施项目

10

 

合  计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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