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维护农村基层干部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漳平市财政局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龙岩市财政局和漳平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组长为副组长,相应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制定《集中推进村党组织书记 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全面排查、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措施,解决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问题。
二是采取“乡镇自查+全面排查+重点核查”模式,对全市乡镇实现全面检查。针对2022-2025年村主干报酬发放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责任清单,对照时间逐项销号。截至目前,已整改村主干报酬不能及时发放相关问题10个,涉及整改金额超72万元。正在整改6个,将继续监督相关乡镇完成整改。
三是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保障机制,实现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保障政策全覆盖;完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发放监督机制,按省级部署将工资发放情况全部纳入福建乡村振兴(扶贫惠民)监管平台监管;从6月开始,漳平市局将实行村主干报酬通过各乡镇代发工资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直接发放至个人的方式拨付村主干报酬,确保村主干报酬能准时足额发放。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不仅充分调动了村组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效保障。漳平市财政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持续压实监管责任,确保每一分钱“辛苦钱”及时足额落到村干部手中,为乡村振兴锻造一支“稳得住、干的好”的基层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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