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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新法、守安全——漳平市场监管局举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法宣贯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15 16:40 作者:陈惠敏 来源: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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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宣贯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经营者的法治意识,规范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主体的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7月15日,漳平市市食安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法宣贯活动。市场服务中心负责人,城区4个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相关负责人一同参会。

   

  重点解读

  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新《办法》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亮点对比,多维度讲解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规定,对新《办法》中农贸市场管理方和销售者的食品安全责任作出解读,对市场管理方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对《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相关事宜进行重点讲解,并对违反相关规定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简要介绍。

  压实责任

  宣贯会强调,要压紧压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市场开办者入场查验要求,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强化销售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普及大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健康消费。会后,与会农贸市场管理方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严格按照新《办法》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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