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龙财资环指〔2023〕28号)文件要求,安排我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补助资金(第一批)218万元(垃圾分类试点镇10万元、农房整治示范村60万元、历史建筑修缮保护128万元、闽台乡建乡创陪伴式服务20万元),请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和文件的要求,做好下拨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专款专用。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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