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的通知》(闽建村函〔2022〕9号)转发给你们,另制定整改责令通知书(参考式样)供你们参考,请对照执行。
附件:1.责令整改通知书(参考式样)
2.《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农村自建房(三层及以下)施工关键节点和竣工验收到场巡查指导的通知》(闽建村函〔2022〕9号)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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