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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2-12-06 21:49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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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全文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龙岩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为加快建设闽西南生态型现代化城市,打造有温度的幸福龙岩提供卫生健康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进健康龙岩建设,夯实幸福龙岩基础

  1.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形成促进健康政策合力。要全面对接健康中国新要求,从健康影响因素的广泛性、社会性、整体性出发,立足龙岩市情,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要坚持城市发展与卫生健康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施工,配套建设,一体推进。

  2.推进健康龙岩五大工程,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健康。进一步推进健康促进工程、健康服务工程、健康环境工程、健康产业工程、健康信息科技工程的实施,采取专项督查推动落实,确保到2030年实现健康龙岩建设主要指标。进一步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加快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全民应急救护技能,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创新学校卫生健康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配备卫生健康副校长或卫生健康指导员,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 100%。大力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实施健康龙岩16个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到 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30%。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评体系。

  3.优化生育配套政策,提升人口健康服务水平。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参照幼儿园建设,制定全市托育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托育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多元化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占比达到50%以上;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紧缺人才培养。深化医养结合,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实现养老机构医疗保障全覆盖。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规范发展家庭病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施生育全程优质妇幼服务。严格落实产假、哺乳期假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

  二、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健康服务体系

  4.抓好医疗龙头建设,提升健康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创建高水平的市级医院,将市第一医院打造为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市第二医院打造为以传染病、肿瘤、康复为主要发展方向,具有专科特色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市第三医院打造为闽西南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市中医院打造为闽粤赣边中医龙头医院。支持公立医院与国内知名医院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在医疗技术、临床教学、人才培养、科研培训等方面形成省内或区域内竞争新优势,成为掌握核心竞争力、具有学术话语权、引领医学发展先进方向的龙头力量。有力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县域胸痛、卒中等救治中心,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长汀、永定、上杭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规划建设新罗区、长汀县、连城县中医院,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到2025年,每万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7张。实施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加大对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实现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并在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过程中保持妇幼健康机构的定位和职能任务不变,独立建制不变,满足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优质资源需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血液透析、消毒供应等机构。

  5.促进城乡健康公平,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要坚持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落实健康龙岩2030行动规划。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遴选30家中心卫生院进行提档升级重点建设。推进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实现常住人口800人以上的行政村有一所公建的标准化村卫生所。落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闽发改农业〔2020〕736号),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落实公益性村卫生所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卫生所提供正常运行水、电和信息网络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医院规划布点。市县两级在城市土地开发建设中应落实卫生服务用房同规划、同建设、同交付。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延伸举办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站,常住居民0.6~1.2万人社区配建一所业务用房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给延伸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和管理。

  三、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深化卫生体制改革

  6.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价格调整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公立医院管理运行机制,推动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和公立医院投入政策,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完善薪酬总量核定办法、人员薪酬水平合理增长机制和内部分配制度,全面推行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总会计师目标年薪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完成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工作,将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制定与区域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相衔接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基金总额打包付费管理办法;完善基层机构医保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推进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7.健全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政策,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深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改革,完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机制,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财政补助政策。探索建立罕见病保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优化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及时跟进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完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激励约束机制,细化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办法,对及时完成任务的医疗机构,将医保结余资金按照不高于50%的比例及时予以奖励。加强药事服务与合理用药工作,加强重点药品采购动态监控,加强临床必需且易短缺药品的动态监测和保供稳价工作,完善医疗机构与零售药店处方流转机制。

  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8.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入实施医疗“创双高”工程。启动市第一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市第一医院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第二医院建设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肿瘤防治中心、传染病防治中心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市第三医院建设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中心两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和薄弱学科建设,到2025年,全市力争新创建8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类别3个)、25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类别5个)、4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类别10个),市级财政对省级重点专科每个补助100万元。持续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开展“医e路通工程”,推进全面预约,实行诊间结算,优化就医流程,改进导诊服务,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实现“一码就医”,缓解患者看病“三长一短”的问题。以智慧医疗建设为目标,加快信息系统整合集成,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和远程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发挥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提质增效作用。

  9.坚持传承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按照《龙岩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六条措施》部署,对标国内、省内一流水平,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大力实施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骨伤、针灸、肛肠、脾胃、治未病、康复、妇科、儿科、中医护理、精神卫生等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实现治未病科全覆盖。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闽西中医康复诊疗中心建设,建立市级中医康复医疗联合体。支持市中医院建设中药制剂配置中心,助推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

  五、构建疫情防控体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10.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传染病、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专业类别的医疗中心或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支持部分实力较强的市、县级综合医院在控制单体规模的基础上,适度建设发展多院区,发生重大疫情时迅速转换功能。依托市第二医院,对康山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进行基础设施改善和设备升级,建设新冠肺炎后备救治医院。县域内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完善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建设覆盖全市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市、县两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库,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医疗物资能力建设,建立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水平和处置能力。持续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提高重大疫情应对能力。

  11.创新医防融合机制,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和评价机制,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全人群、全周期、全流程的健康服务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优化疾控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按照统一部署系统推进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依托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设置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局。加快推进市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设,异地迁建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中心血站,推进市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合理核定各级疾控中心人员编制,并尽快配备到位。完善新发传染病监测报告机制,建立多渠道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

  12.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提高医疗卫生治理能力。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实施职业健康防治工程,加强医疗、医药、医保等监管联动,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升医疗综合监管信息化水平,搭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信息监管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店、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器械等准入管理,推动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加强党的领导,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13.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理念,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把卫生健康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健全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长效投入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确保卫生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作为,全面参与卫生健康工作。市委、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14.强化公立医院党建。推动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应当同步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专职纪委书记。健全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15.强化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党管干部、责权一致原则,将卫生健康部门机关及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干部(市级科级及以下、县级股级及以下)的任免、职级晋升统一归口市、县卫生健康部门党组管理,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部门备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制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探索建立以医德、能力、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名医”工程,引进、培养顶尖医疗卫生人才。落实“定向培养一批、培训提升一批、公开招聘一批”措施,充实基层卫生力量,稳定医护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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