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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6 11:10 来源:漳平市教育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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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平稳,保障幼儿有序入园,现将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开班数
  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计划开班数:城北幼儿园6个班;实验幼儿园、宝娘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工业园区幼儿园、城南幼儿园、菁东幼儿园、下桂林幼儿园、金富山幼儿园各4个班;桂林中心幼儿园、北英幼儿园、凯源幼儿园、九龙桂冠幼儿园、朝阳幼儿园各3个班;大景城幼儿园、闽西南幼儿园、嘉裕幼儿园各2个班;小红帽幼儿园1个班,共60个班(各园实际开班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由教育局确定)。乡镇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及容量开班。
  二、招生区域的划分
  三、城区幼儿园招生录取批次
  第一批:幼儿园招生区域原村民子女(持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以及符合政策性对象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 招生区域内市直单位、市直学校(含二中、三中托管学校)的干部职工子女。
  第三批: 房产在招生区域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干部子女(按漳委〔2017〕52号执行)。
  第四批:全家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区域内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第五批: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第六批:全家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居民子女。
  第七批:城区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除实验幼儿园)可招收其他片区未录取的居民子女。
  第八批: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其他经商、自主择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菁城片区招生办法
  1.各园招生时须按批次逐批录取,优先保障招生区域范围内的生源和政策生源。遇某批次学位不足时,由所在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派满为止。未派到公办园的可选择民办园就读。
  2.实验幼儿园招生批次为:
  (1)符合政策性对象的适龄幼儿;
  (2)市直单位(市直学校)的干部职工子女。
  当学位无法满足时,市直单位实职副科级以上及兄姐正在实验幼儿园就读干部子女优先,的其他干部职工子女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派满为止。未派到的可调剂到住房或单位所在片区仍有学位的公办园或选择民办园就读。
  3.工业园区幼儿园招收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后,空余学位按以下批次顺序录取:
  (1)符合政策性对象的适龄幼儿;
  (2)住房或单位在菁城片区的市直单位(市直学校)干部职工子女;
  (3)房产在富山社区的乡镇在编在岗干部子女;
  (4)漳平“四上”规模企业法人代表子女;
  (5)在漳平注册的、且近两年中有一年纳税在 1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
  (6)全家户籍和房产均在富山社区内且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7)房产在富山社区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8)全家户籍在富山社区内的居民子女;
  (9)全家户籍和房产均在菁城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的需要调剂的幼儿;
  (10)房产在菁城片区范围内需要调剂的幼儿;
  (11)全家户籍在菁城片区范围内需要调剂的幼儿。
  若某批次学位不足时,由工业园区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额满为止。
  4.城北幼儿园招生批次为:
  (1)符合政策性对象的适龄幼儿;
  (2)片区内市直单位(市直学校)的干部职工子女;
  (3)房产在北郊社区的乡镇在编在岗干部子女;
  (4)全家户籍和房产均在北郊社区内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5)房产在北郊社区内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6)全家户籍在北郊社区内的居民子女;
  (7)全家户籍和房产在铁路社区内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及兄姐正在城北幼儿园就读的富山社区居民子女。
  5.民办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可以面向区域外的适龄幼儿招生。
  (二)桂林片区招生办法
  1.各园招生时须按批次逐批录取,优先保障招生区域范围内的生源和政策生源。遇某批次学位不足时,由所在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派满为止。未派到公办园的可选择民办园就读。
  2.桂林中心幼儿园的剩余学位招收由户籍和居住地都在高明、南美的幼儿,当学位不足时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入学。
  3.下桂林幼儿园的剩余学位招收户籍和居住地都在黄祠、瑞都、石板坑、山羊隔的幼儿,当学位不足时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入学。
  4.九龙桂冠幼儿园优先招收九龙桂冠本楼盘住户的适龄幼儿、全家户籍在桂林辖区内(指上下桂林、后福、高明、南美、黄祠、瑞都、石板坑、山羊隔)的居(村)民子女,剩余学位可向辖区外招生。
  5.闽西南幼儿园优先招收闽西南商贸城、滨江上城楼盘住户的适龄幼儿、全家户籍在桂林辖区内(指上下桂林、后福、高明、南美、黄祠、瑞都、石板坑、山羊隔)的居(村)民子女,剩余学位可向辖区外招生。
  (三)漳平工业园区普通员工、退役军人随迁人员子女
  1.在漳平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与企业签订一年或以上劳动合同,近12个月或以上在园区企业连续就业(以在园区企业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为依据),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企业员工的子女,统筹安排在漳平市工业园区幼儿园就读。其余不符合以上招生条件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幼儿园。
  2.工业园区附城乡镇企业(西园、和平、芦芝)除了选择去工业园区幼儿园就读,仍然允许自愿选择就近乡镇幼儿园就读。
  3.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由园区管委会组织报名、审核确认,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向教育局办理手续。
  4.在漳平入伍的退役军人随迁人员子女可以申报房产和户口或居住所在片区的公立幼儿园,若所在片区幼儿园已额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立幼儿园。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报名、审核确认,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向教育局办理手续。
  (四)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外籍(国外)适龄幼儿
  根据其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或《户口簿》情况,可到居住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申请就读,其中台胞、侨胞及外籍适龄儿童参照上级有关政策给予安排。
  (五)其他外来务工(经商、自主择业)人员子女
  在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申请登记,到暂住地和务工单位所在区域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班)入园。
  (六)各乡镇幼儿园
  按所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所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就近入园。
  五、政策性对象
  凡符合下列政策性条件的适龄幼儿,统筹安排在公办园就读。
  1.烈士直系子女;
  2.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直系子女;
  3.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直系子女;
  4.现役军人直系子女(含在编在岗消防救援人员、原森林武警);
  5.台商、三峡移民子女及高层次人才直系子女(龙岩市管人才及以上);
  6.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和园区外规模企业并且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三代直系亲属、董事长和总经理直系子女。工业园区新供地企业法人直系子女。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和园区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在职高层管理人员(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经理和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漳平工业园区2021年度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或用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厂长、部门经理/总监),福建龙钢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内部11个部门(龙钢公司企业部门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在漳平缴纳医社保)及现还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满 6 个月以上、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直系子女;
  7.2017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一企一策”中涉及企业在职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直系子女就学的,按市政府就相关企业“一企一策”备忘录中的规定执行,由市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把关,主要领导须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
  8.本园教师直系子女(园聘教职工需服务满2年);
  9.本市处级干部的孙子(女), 及在外地工作的漳平籍副处级以上干部子女;
  10.其他符合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及漳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六、登记报名时间、地点
  1.城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1天(实验幼儿园适当提前)
  (1)符合一、二、三、四、五批次的、含政策生在所申请幼儿园登记验证。
  (2)漳平工业园区政策生和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园区管委会审核登记汇总;“一企一策”政策性照顾生和相应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在工信科技局审核登记汇总;退役军人随迁人员子女在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汇总。
  (3)不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经商、自主择业人员的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除外)就读的在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登记审核建档,登记时间从8月11日至8月12日止。
  2.城区民办幼儿园:2021年8月21日~8月22日(周六、周日)2天,在所申请幼儿园登记验证。
  3.各乡镇报名时间自行确定。
  七、验证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城区适龄幼儿
  (1)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购买商品房已交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票凭证);
  (3)原村民须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
  (4)三个月以上缴交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宽带等票据凭证;
  (5)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6)属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乡镇干部的应提供单位证明及近三个月工资证明表。
  2.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含“一企一策”)随迁子女(由园区管委会或工信科技局确认)
  (1)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
  (2)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申请人近12个月在漳平工业园区企业缴纳的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公章);
  (3)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近12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3.在漳平入伍的退役军人随迁子女(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确认)
  (1)退役军人证;
  (2)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购买商品房已交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票凭证);
  (4)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单位公章);
  (4)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5.政策生
  (1)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园区新供地企业和“一企一策”法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a.企业营业执照;b. 企业组织架构图、法人证书或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命书,属受聘高级技术人员的须提供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c.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儿出生证;d.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e.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申请人近6个月在漳平工业园区企业缴纳的职工养老及工伤保11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公章);f. 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g.中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交能证明其职位的有关材料(根据职位不同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如:公司(部门)年度财务总报表、销售合同、生产计划总表等需由高管审核、批阅的客观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a.劳模、优秀员工等荣誉证书;b.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儿出生证;c.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d.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申请人近6个月在漳平工业园区企业缴纳的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公章);e.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3)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并于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法人:a.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验资报告、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b.法人证书;c.税务局企业年纳税证明;d.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儿出生证;e.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军人:a.现役军人证;b.结婚证、家属户口簿、学儿出生证;c.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5)其他:a.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相关文件;b.户口簿;c.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岗澳台居住证明)、学儿出生证;d.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含相关政策文件);e.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八、有关说明
  1.房产要求
  (1)须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下同)登记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应是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其个人产权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2)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其它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3)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拆迁户,若有房屋安臵,按房屋安臵地或原户籍所在区域幼儿园登记;购买并居住在政策安臵房的视同等片区内居民待遇。若无安臵,按原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区域幼儿园登记。
  (4)购买商品房(含集资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务凭证)和缴交三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排在本批次末登记。
  (5)自建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直系子女,业主须提供当地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等证明和缴交三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排在本批次末登记。
  (6)招生区域内未交房但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务凭证)的业主以及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随迁人员子女,有与房管部门签订《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的,排在第六批次末登记。
  (7)持“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现在没有在该区域幼儿园就读,即每套房产幼儿园每三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合法多生育除外)。
  (8)适龄幼儿父母双方因实际困难,在城区无房产,而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幼儿出生申报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均同册且中途未变更,并实际居住在一起,且持有漳平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材料的,在城区其适龄幼儿和父母双方均无房产的,视同区域内招生对象给予登记建档。
  2.户籍要求
  (1)户籍指正式迁入,不含寄户、租房户,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2)全家户籍是指父母与适龄幼儿户籍同册,或者适龄幼儿的户籍应与父亲或母亲至少2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特殊家庭的指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幼儿)。
  (3)祖籍指祖父(母)、父(母)、适龄幼儿三代人的户籍一致。
  (4)籍户单独寄居(寄户)在城区亲友的适龄幼儿,视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指在漳平城区的科级建制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龙岩市属单位)、在城区的市属国有企业和群团组织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不限户籍)。
  4.福利院收养的幼儿,按领养监护人的房产、户口认定。参加随机派位的双胞胎适龄儿童,只能捆绑抽取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
  5.城区指菁城街道和桂林街道的上桂林社区、上江社区、下桂林社区、城南社区。
  6.政策生范围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7.适龄幼儿只能到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登记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民办园。
  九、其他事项
  1.成立漳平市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1)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聂鑫
  常务副组长:陈伟军、黄东方
  副组长:张碧华、沈滨
  成 员:郑晓峰、郭余云、许雪芳、陈宝钗、谢敏、苏丽萍、
  黄晓娟、刘莉丹、李秀梅
  (2)幼儿园招生监察小组
  组 长:王建英
  副组长:陈垂中
  成 员:邓光恩、陈文塔
  2.市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局、税务局等单位及菁城和桂林街道、社区应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
  3.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幼儿园不得随意调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与开发商或企业、单位签定适龄幼儿入园协议;严禁擅自接收不及龄幼儿入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入园测试;服从教育局招生调配。
  4.严格控制班生规模。班生规模按幼儿园班额标准控制,每15班不得超过34人。插班生须在有学额空位的前提下予以安排,按招生规则安排区域范围内生源和漳平工业园区生源至额满为止。
  5.坚持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园按龙岩市统一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在政府指导限价内收费,其它民办园按成本核定收费标准,报教育局、物价局备案,并向家长公示。
  6.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园新生花名册按“福建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所需栏目设计并录入,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后果自负。
  7.城区各园应将招生信息(5月30日前)和招生名单(8月30日前)张榜公布。
  8.各园应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好招生供需矛盾,保障招生公平、规范,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满足群众入园需求。教育局将对各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本方案由漳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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