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11-05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漳司〔2024〕8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 内容概述: 漳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漳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1 15:14

  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服务行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行政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 

  二、检查内容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机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落实利益冲突审查、统一收案、统一收费、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情况及法律服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是否遵守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等情况。 

  三、抽查方式和步骤 

  (一)抽查方式 

  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对象从《漳平市司法局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按照律师事务所50%、基层法律服务所50%、公证处100%的比例抽取,随机抽取律师事务所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个、公证处1个检查对象;检查工作人员从《漳平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27%抽取比例,随机抽取3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 

  (二)工作步骤 

  1.开展自查。3月25日前,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根据抽查内容,完成自查工作。 

  2.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我局将于4月1日前按照本方案完成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及公示工作。 

  3.实施检查。4月8日至4月19日,检查组将根据漳平市司法局随机抽查清单所列的抽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机构反馈有关情况。  

  4.情况通报。检查组在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被抽取接受现场检查的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找出“病因”,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检查人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应出示执法证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单位盖章确认。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通过APP移动监管小程序录入检查结果。 

  (三)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漳平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漳平市司法局抽查对象名录库 

  3.漳平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漳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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