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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总医院象湖分院(象湖卫生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1 11:54 来源: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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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平市总医院象湖分院(象湖卫生院)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由我局召集相关专家及部门审查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该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公示期1个月。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至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与建设工程规划股(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平市江滨路608号漳平市自然资源局3楼,邮编:364400,联系电话:0597—7532326,联系人:苏女士,电子邮箱:zpsghg@163.com)。

  公  示  内  容

  一、规划范围

  该地块位于漳平市象湖镇区北部,用地面积为10266㎡。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地块编号为350881-XH-A-02,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10266平方米,容积率为1.0~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控制在地块南、西侧。

  三、评审专家意见

  本次控规编制方案的内容、深度等基本符合编制要求,原则予以通过,但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建议如下:

  1.按照拟供地方式设定地块,增加项目用地规模分析;

  2.进一步衔接漳平市乡镇卫生院医疗规划,根据卫生院服务人口,设定床位规模。衔接相关规划,提出镇总体规划在地块所在区域的补充规划建议;

  3.优化地块红线,体现规划完整性、理想性、道路通达性。补齐各类建筑退让控制线,补充给排水、强弱电的线路接线要求,相应补充五线的控制要求。补充停车、消防、道路、地下空间利用、建筑风貌管控、山坡挡墙等技术指标控制要求;

  4.结合规划和实际确定出入口;设定用地红线内、外的污水、垃圾处理要求;合理规划控制竖向,补充说明后续详细设计的土石方平衡要求;

  5.意向总平应符合集约高效用地、消防、环卫等要求。按规范完善规划内容。

  四、评审专家组成员

  傅永增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陈添春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工程师

  程永兰  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工程师

  五、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福建华合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规划资质:丙级

  附:(区位图、用地图则)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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