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林业局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6月23日下午5时许,漳平市林业局菁城林业站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6月22日晚,市民张先生夫妇在高明寺登山路散步时发现一只猫头鹰,由于知道猫头鹰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于是联系林业部门。
经过林业局工作人员的仔细检查,猫头鹰没有受伤痕迹,又观察了数小时,发现猫头鹰并无大碍,于是在23日下午由林业站工作人员和市民送至高明寺山放生大自然。
近年来,我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猕猴、猫头鹰等野生动物时常可见,而随着保护野生动物的广泛宣传,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全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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