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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台婚姻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答:

      提问:

      我是福建人,2006年与台湾人结婚,结婚登记是在福建办理的,2007年5月份去了台湾,8月底就回福建了,后就再没有出去,现在我想办理离婚手续,但男方一直不肯来福建办理,我想咨询现在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谢谢!

      

      回复意见:

      依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内地居民同台湾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如台湾居民无法亲自前来,则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协议离婚。这种情况,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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