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照《漳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漳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漳平》上查阅《指南》,审计局综合股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漳平市审计局负责向社会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01、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领导分工、直属机构及职责;
02、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03、规划计划;
08、工作流程;
25、工作信息;
30、其他应主动公开的财政信息。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漳平”上公布的《漳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漳平”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漳平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公众可以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资料索取点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漳平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市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处递交书面申请表。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咨询电话:0597-7532461
传 真:0597-7530202
电子邮箱:zp7532461@163.com
通讯地址:漳平市桂北路78号
邮政编码:3644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漳平”政府门户网站所链接的漳平市审计局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漳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漳平”政府门户网站所链接的漳平市审计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送交受理机构。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