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的《漳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漳农〔2026〕33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该项目5家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2.请你局做好该项目下一步的组织实施、指导推进等工作,确保项目有序规范实施。
此复。
附件:漳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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