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路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出厂(站、场),督促各货物装载源头企业严格落实合法装载配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有关规定要求,经行业主管部门排查核实,对我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货物装载源头企业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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