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漳政综〔2026〕3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6-06-12 16:1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漳平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25日印发的《漳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漳政规〔2024〕2号)已生效并实施,原《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漳政综〔2015〕178号)其内容已被该办法所涵盖,经研究,决定废止《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漳政综〔2015〕178号)文件,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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