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26-00007
- 备注/文号:漳政综〔2026〕30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1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漳平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月25日印发的《漳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漳政规〔2024〕2号)已生效并实施,原《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漳政综〔2015〕178号)其内容已被该办法所涵盖,经研究,决定废止《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平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的通知》(漳政综〔2015〕178号)文件,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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