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00-3000-2019-00025
- 备注/文号:漳政办〔2019〕8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2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充分发挥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17〕64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2019〕7号常务会议纪要及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现制订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市事业单位中(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岗位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可采取全员重新竞聘上岗的方式,确定聘用岗位及等级;也可采取仅对空缺岗位竞聘递补的方式,只调整部分人员岗位及等级。采取何种方式开展工作,由各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岗位聘用程序
(一)岗位设置方案核准
各事业单位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要求,根据现有编制数(以新一轮机构改革编办核定文件为准)、按照岗位结构比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各单位应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上最新编制文件、编制卡原件及复印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社部门核准。
(二)岗位聘用
各事业单位根据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严格在核定的岗位职数范围内,按照公布岗位、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公开竞聘、审核确认、公示结果等程序,规范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聘用应坚持高等级岗位向基层一线倾斜,重点向工作难度大、责任大的岗位倾斜,切实发挥岗位设置管理促进作用,充分调动基层一线人员工作积极性。第四轮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聘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岗位聘用仍采取逐级聘用方式,每个细分等级不得越级聘用,如专技七级不得越级到专技五级。同时,每个级别须聘满三年以上。具体晋级基本年限如下:晋级专技三、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须分别在四、六、七、九、十、十二级岗位上聘满三年以上。
(三)审核认定
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人社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审核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最新的编制文件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
2.第四轮岗位设置方案(需经主管部门审核);
3.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竞聘方案;
4.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审核表;
5.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聘用核准表;
6.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卡;
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花名册;
8.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9.事业单位人员聘任文件;
10.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内部细分等级晋升人员需提供上一个等级聘任证书原件。
(四)时间安排
教育、卫生部门的事业单位要在2019年12月底之前完成岗位聘用工作,其它事业单位涉改部门机构改革结束后,及时把新的三定方案交到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和事业单位管理股,再开始岗位聘用工作;非涉改部门,由编办提供证明。凡因单位原因未完成聘任工作的单位,自该单位应开展该项工作之日起,停止办理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相关业务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在岗位设置中,对所属规模小、人数少且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其岗位结构比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实行统筹调控。
2.在岗位聘用中,对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少、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内部岗位细分等级达不到核定比例的,可继续按龙人社﹝2016﹞697号文件要求给予晋级。
3.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一人一岗,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聘用期内不得互相变更岗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要调整的,须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更情况核准表》,并报人社部门审批核准,原则上最多只能变更一次。
4.符合特设岗位条件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填写《漳平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核准。其中,申请特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按规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5.工勤岗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且通过竞聘上岗,可聘用到相应的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人员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应符合岩委〔2008〕87号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原则上从十级职员岗位起聘。工勤人员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从本层级岗位的最低等级起聘。
6.要认真总结2010年以来开展岗位设置的工作经验,对原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竞聘方案、评价标准、实施细则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结合新一轮岗位聘用,进一步改进竞聘工作,严格聘用准入条件,聘用期内,在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岗位有空缺时,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应实行竞聘上岗。
四、聘期管理与考核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的工作性质,加强聘期内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中、高级职称人员的管理与考核,高级职称人员未经批准离岗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暂缓或不予聘用。要把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应优先聘任原岗位或晋级;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凡有一次以上基本合格或非因公原因离开聘用岗位连续半年以上的,应予以低聘或转聘到其他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或受到刑事、行政、党纪处分或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行为的应按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处理。低聘或转聘岗位后,应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重新确定岗位和绩效工资,逐步建立“职称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激励机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要成立第四轮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加强对岗位聘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岗位设置政策规定,严格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开展岗位设置,在核定的总岗位职数范围内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二)严格执行“评聘结合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龙岩市委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岩委发〔2016〕8号)精神,从2017年开始,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节的资格评审。各单位应严格遵照执行。对实行“评聘结合”后,“以考代评” “考评结合”系列的职称,考试时不受职数的限制,评审和聘任时应在职数范围内进行,对可直接定转的,定转时可不受职数限制,但聘任时应在职数范围内进行。
(三)严明工作纪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热点工作。各单位要健全岗位设置管理监督机制,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严肃查处。对不按政策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人社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若遇事业单位人事改革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本方案未尽之处,由漳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表格样本可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地址:zp7532499@163.com,密码:7532499)
附件:1.漳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更情况核准表
2.漳平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
3.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专技岗位下达
比例对照表
4.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工勤岗位下达
比例对照表
附件1
漳平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变更情况核准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出生年月 |
|
||||||
原聘岗位职级 |
|
原聘岗位时间 |
|
现聘岗位职级 |
|
合同迄止时间 |
|
个人申请原因 |
本人因 特此申请由 岗位变换为 岗位,并保证今后不再变更。 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意见 |
年 月 日 |
说明:1.岗位聘用后,凡因岗位调整进行聘用合同变更的,须填制本表,并报市人社局
核准; 2.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原岗位职级”、“现聘岗位职级”须填写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职级; 3.本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个人档案、人社局各一份。
附件2
漳平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核准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盖章): 特设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岗位等级 岗位设置时限 开始时间: 年 月 结束时间: 年 月 设置原因 聘用 人员 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 学校 毕业 时间 职称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 原聘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时间 主要工作业绩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三份,单位、主管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各留存一份。
附件3
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专技岗位下达比例对照表
类别及单位 |
第四轮(2019.7-2022.6)下达比例% |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
一、 |
一中 |
35 |
45 |
20 |
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职专) |
30 |
45 |
25 |
|
二中 |
25 |
50 |
25 |
|
进修学校 |
35 |
45 |
20 |
|
初中 |
25 |
50 |
25 |
|
小学 |
15 |
55 |
30 |
|
幼儿园 |
10 |
55 |
35 |
|
二、党校 |
35 |
40 |
25 |
|
三、 |
漳平市总医院主院区 |
20 |
45 |
35 |
漳平市总医院北院区 |
20 |
40 |
40 |
|
漳平市总医院各分院 |
15 |
40 |
45 |
|
其它卫生事业单位(防疫站 监督所) |
20 |
40 |
40 |
|
四、农、林行业 |
20 |
40 |
40 |
|
五、其它教育事业 |
20 |
40 |
40 |
|
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
20 |
50 |
30 |
|
六、文化体育和旅游、新闻出版广电行业 |
15 |
40 |
45 |
|
七、交通、建设、水利行业 |
15 |
40 |
45 |
|
八、其它事业单位 |
12 |
40 |
48 |
|
九、乡镇 |
12 |
40 |
48 |
附件4
漳平市事业单位第四轮岗位设置工勤岗位下达比例对照表
类别及单位 |
第四轮岗位结构比例(%) |
||
高级技师、 技师岗位比例(%) |
高级工 |
中级工、初级工 |
|
一、农业、林业、水利 |
|
|
中级工和初级工职数不受比例 限制 |
1、农业农村局(含畜牧水产局) |
|
35 |
|
2、林业局 |
3 |
38 |
|
3、水利局 |
|
38 |
|
二、教育行业 |
5 |
33 |
|
三、卫生行业(含卫生健康局) |
|
35 |
|
四.文化体育和旅游、 新闻出版广电行业 |
5 |
52 |
|
五、交通、建设行业 |
|
31 |
|
六、乡镇 |
7 |
41 |
|
七、其它事业 |
2 |
3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