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300-2021-00012
  • 备注/文号:漳政办〔2021〕4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1-12-22 18:1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平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漳平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城市地下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保证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利用和有序开发,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城建提升〔2021〕4号)及龙岩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城建提升〔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城市更新、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安全化运行,不断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的统筹性、协调性、合理性,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筑牢城市安全有序运行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实施。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统筹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好地下空间设施“各自为政、分散无序”问题,结合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污水提质增效等工作,实现地上设施与地下设施协同建设,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

  2.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重点关注城市路面塌陷、城市内涝、马路拉链等问题,开展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种类、构成、规模、地理信息等实际情况,补齐设施建设短板,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消除风险隐患。

  3.坚持制度为先,协同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同步维修、共同巡检等机制,明确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窨井盖等市政基础设施权属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的职责,构建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提升管理效能。

  4.坚持创新方法,数字赋能。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并完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消除信息孤岛,促进数据共享共用,不断提升政府一体化监管和企业运营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启动城市(含工业园区)地下基础设施普查摸底工作,预计2年内完成普查。

  2023年底前,完成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设施运行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机制。

  2025底前,建立并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录入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全覆盖、共享共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更规范、更精细、更智能,安全隐患及事故明显减少,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建设品质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地下基础设施普查

  在现有地下管线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基础上,按照住建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技术规程,积极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设施权属分类、成果的数字化和汇总质检,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别组织本行业内的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和归档工作,认真梳理各类地下管线(水、电、气、广电、通信工业等)和地下空间(综合管廊、人行地下通道、地下道路、地下停车场、人防等)的产权归属、功能属性、建设年代、结构形式、周边水文地质环境、运行安全等基本情况。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普查并将普查数据接入全市统一的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人防办

  (二)建立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到2025年底前,在智慧城市基础平台上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一张图”,实现设施信息共建共享,满足市政地下设施规划、项目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系统,建立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防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数字中心

  (三)实施安全隐患整治行动

  在权属(管理)单位确认普查结果准确性的基础上,按照“谁权属,谁负责”的原则,由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牵头,权属单位具体负责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指导权属单位分类建立设施危险源清单,划片区形成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编制各类设施隐患排查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下管线、地下空间,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消除安全隐患,全面处置已废弃或“无主”的地下管线设施。明晰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的空间利用底线,禁止违规挤占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对于违规占用的要限期拆除。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科技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防办、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加强地下空间管控

  1.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空间管控。强化统筹协调管理机制,住建、城管、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信科技、人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充分综合城市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统筹编制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衔接,合理布局各类设施空间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模式,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防办

  2.统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市地下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及多规合一工作,明确中远期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新(改、扩)建、智能化系统布局等,促进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合理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发展。要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加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压力。市发改局、住建局要加强项目审批、建设管控,逐年制定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促进“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路口预留管线过路通道(管沟)。严控计划外建设项目,确保城市地下空间集约有序合理利用。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3.加强全生命周期管控。要强化信息动态更新,各地下市政设施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类设施权属单位定期更新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信息。市住建局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把控,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进一步明确项目工程建设、规划核实、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环节标准。大型地下工程施工前要全面摸清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市发改局要合理制定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综合管廊等公用事业有偿使用价格,保障设施正常运营。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数字中心

  (五)推进地下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和老旧设施改造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手续,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逐年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推进设施体系化建设,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加快城市老旧供排水、燃气等管网改造,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1.完善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库、非机动车库设施。在新建、扩建、改建公园绿地时,在满足相关规划、不改变绿地面积、功能等属性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合理建设地下停车场(立体停车场),并将新建停车场纳入市智慧停车系统统一管理。加大推进地下汽车库、非机动车库增设充电设施建设,同时将新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工程项目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鼓励在符合安全条件既有建筑的地下空间增设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2022年前,按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充电位5:1的标准配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新建地下汽车库项目并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漳平工业园区管委会、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城市新区科学布局规划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等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统筹城市道路新建改造项目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3.海绵城市、雨洪公园及排涝设施建设。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推广透水砖、下沉式绿地、雨洪公园等雨水滞留设施,净化雨水、调蓄消减径流峰值,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内涝压力;加快推进雨水管网建设,到2025年年底,实现50%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完成高水高排排水系统的建设,全面整治城镇涝点,达到国家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

  4.城市供水保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水厂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市政供水管网新建改造,进一步提升供水覆盖范围,降低管网漏损率;进一步强化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要开展二次供水水箱(池)统一清洗试点工作,推进供水企业全面接管二次供水设施,有效保证“最后一公里”的供水安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

  5.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开展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问题,围绕污水提质增效目标,科学制定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等,分片区持续推进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完善污水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巩固东门溪整治效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菁城街道、桂林街道

  6.燃气设施建设。推进老旧小区燃气管道建设,普及燃气线上缴费,加快城市燃气管网建设,提高城市管网覆盖率。加快推进燃气企业智慧建设步伐,对管线进行普查建档并建立燃气管线地理信息系统(GIS),加密燃气管道设施标志,划定管网设施安全保护范围。2022年底前,所有燃气企业对标现行标准,完成燃气场站提标改造,并对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实行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营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燃气企业,菁城街道、桂林街道

  (六)全面落实设施管养责任

  要压实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和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范设施运营养护工作,加快调研二次供水运营、管护费用纳入水价的工作,保障设施运营养护资金投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等工作,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应急调度能力,迅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各地下基础设施权属单位、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发改、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工信科技、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人防、数字中心等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陈巧玲同志担任。各有关单位扎实推进地下基础设施的普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维护、信息动态更新和应用服务、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体系建设和老旧设施改造等工作,做好项目资金、政策制度等保障措施。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发改局负责指导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指导地下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项目储备,申报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债券等资金支持。

  市工信科技局负责督导工业、电力、通信等地下基础设施的普查、归档、隐患整治及项目建设。

  市公安局负责督导监控线路的普查、归档、隐患整治及项目建设,指导地下通道、停车场等地下基础设施的安防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拨付项目建设的上级补助资金和财政扶持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和建设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保障财政核拨市政设施维护资金。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地下基础设施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项目有关规划许可的办理。

  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隐患整治和应急管理等工作;督导供水、燃气、污水等地下基础设施的普查、归档等工作;负责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导权属地下道路(公路)等普查、归档、隐患整治有关项目建设。

  市水利局负责督导本部门实施的排洪涵管等水利设施的普查、归档、隐患整治及有关项目建设。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督导广电网络漳平分公司做好广电管线及设施的普查、归档,隐患整治及有关项目建设。

  市应急局负责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等。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督导雨水管道(含雨污合流管道)、排洪涵管(市政)、公共地下停车场(非人防)、地下人行通道等普查、归档及隐患整治;做好城市道路开挖管理和审批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督导城市人防工程的普查、隐患整治、建设和监督管理。

  市数字中心负责配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华昇公司、路桥公司、国网漳平供电公司、广电网络漳平分公司、移动漳平分公司、电信漳平分公司、联通漳平分公司、铁塔漳平分公司等单位具体负责所属地下基础设施的普查、隐患整治和有关项目建设。

  以上部门职责如有调整,以调整后的职责为准,不再另行发文。

  (二)加强要素保障。市财政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各级各类有关资金,拓展资金渠道,支持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动、社会参与的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机构,在设施普查、排查、信息化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开展效率评估。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城市体检,组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评估,找准并切实解决

  突出问题和短板,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市住建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推动效率评估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四)加强宣传发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安全运行,要充分利用融媒体等载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定期做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保护的普法宣传工作,切实降低设施安全运行风险。加大对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宣传,总结可推广可借鉴的好经验好案例,并引导权属(管理)主体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漳平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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