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1200-2021-00002
- 备注/文号:漳政〔2021〕4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围绕“农村治水、城区治气”工作目标,以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督察及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迎检为契机,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污染防治攻坚,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较好进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2020年度我市在龙岩市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获得优秀档次。现将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环境状况
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2020年国省控断面综合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100%;六大支流平均水质保持在Ⅱ类水;城区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列入省级考核的15条小流域综合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为93.3%,达到90%的考核目标;辖区16个乡镇(街道)19个水质考核断面中,年均水质考核断面达标12个;20条小流域水质提升目标考核中,年均水质达标13条,全市没有出现劣Ⅴ类小流域。
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2020年城区空气优良比例为99.5%,六项污染物月浓度值分别为:SO2,14μg/m3;NO2,17μg/m3;PM10,31μg/m3;PM2.5,14μg/m3;CO,1.2mg/m3;O3,106μg/m3;综合指数为2.45。与2019年同比,除了NO2浓度上升21.4%外,CO浓度保持不变,SO2浓度下降17.6%;PM10浓度下降8.8%;PM2.5浓度下降22.2%;O3浓度下降3.6%;综合指数降低0.17,在全省58个县市空气质量位列第42名。
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加强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6.43%,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二、2020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工作情况
(一)合力攻坚,深入推进污染防治。2020年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生态环保攻坚战役项目41个,年度计划投资额9.88亿元,完成投资额12.06亿元,完成投资比例122.06%,在龙岩市各县(市、区)中排名第2。
1.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全面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拉网式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加大对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制造等涉VOCs企业的检查督查力度,推进VOCs排放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实施大气精准减排项目2个,其中中宏新材料VOCs尾气治理项目已完工。三是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及工业园区集中供热,2020年累计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43km、集中供热正式供气企业15家。四是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严把道路运输车辆准入关、年审关,加强油品销售使用管理。2020年对全市39家零售加油站点抽检39批次车用柴油,不合格1家(案件已办结),合格率97.4%。五是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对所有在建项目扬尘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开展国道235沿线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工业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关停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或违法生产的企业,2020年约谈70人次,查处“滴洒漏”现象9起,处罚金4.25万元。同时,根据人大建议提案,积极推进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煤堆场自燃及粉尘污染治理,通过采取煤堆场四周安装自动水喷淋系统、雾帘系统、高压扇形喷头及雾炮机等措施,煤堆场自燃及粉尘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强化项目带动。加强源头治理,策划实施一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促进流域水环境全面改善提升。2020年实施重点流域治理项目28个、总投资3.1亿元,获得上级奖补资金7815万元,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处置设施建设等项目投入使用;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6个、总投资1.2亿元,获得“以奖促治”资金2518万元,芦芝村小溪小流域治理、东门溪污水管道和上游长北坑湿地建设等项目投入使用。扎实推进东门溪、芦芝村小溪、黄祠溪3条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均已完工。加快推进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二期等项目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中红狮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综合利用项目下个月中旬可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将于今年8月底前完工试运行。二是强化重点整治。加强乡镇(街道)19个水质断面和20条重点小流域水质监测、考核,大力实施“治砂、治猪、治鸭、治污”四大攻坚战。治砂方面,重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20年打击取缔河道违法采砂点11处;持续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四乱”排查清理专项行动,河湖面貌进一步改善,2020年共排查“四乱”146处,已全部整改到位。治猪方面,依法严厉打击生猪养殖污染、违规抢建扩建养猪场和复养生猪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效,2020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9%。治鸭方面,开展养鸭场(户)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打击河道、溪流、山涧内及沿岸两侧养鸭行为,2020年共关闭拆除养鸭场(户)114户,消减存栏79822羽,升级改造养鸭场(户)105户。治污方面,持续推进城区主次干道、支路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加快实现雨、污管道分流,以改造提升老旧小区为契机,将污水收集管网向背街小巷延伸,做到应收尽收,2020年共建成生活污水、雨水管网25.2公里;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完成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修复,确保可修复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漳平市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PPP项目前期工作,并于2020年8月成功申报第一批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目前PPP项目已完成招标及签约工作,是龙岩市首个整县推进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将于下个月开工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排污口污水数据监测、溯源分析、分类整治,严防污水直排入河,完成全市56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强力整治九龙江流域(漳平段)氟化物超标,通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设置监控点、建设流域断面氟化物水站等措施,2020年氟化物稳定在0.5毫克/升以下,均已达标,2020年5月氟化物超标问题完成交账销号。三是提高监测水平。2020年完成九龙江(漳平段)流域藻类应急监测及水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新建藻类应急监测实验室1座,在九龙江(漳平段)流域5个主要支流入河口和8个重要入境断面建成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13个,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建成投用,全面提高水质监测水平。
3.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2020年化肥使用量(纯量)9604吨,同比减少209吨,减少2.12%;农药使用量575吨,同比减少19吨,减少3.20%。二是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2020年完成安全利用类治理任务8165.76亩,完成任务率102.1%,完成严格管控类治理任务616.6亩,完成任务率102.8%;开展涉镉等重点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漳平市涉重金属企业5家,其中在产企业1家,停产企业4家,无关停搬迁和历史遗留企业。三是推进垃圾分类处理。采购分类垃圾桶1500个、建设垃圾分类亭10个;封场停用永福镇、新桥镇、双洋镇、溪南镇、象湖镇等5个乡镇垃圾填埋场,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四是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完成对29家产废企业的规范化考核。2020年危险废物产生量295.97吨、转移量275.25吨、自行利用量39.75吨,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6.43%;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同时,推进凯达氟制品及金鑫硫酸化工“两厂”关闭工作,于2020年11月11日全面关停。
(二)夯实基础,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加大矿山恢复治理。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关闭矿山16个,关闭取缔率100%,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48亩。二是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86亩,占龙岩市下达治理任务的104.57%,完成总投资3672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22.4%。三是加大自然生态保护。2020年完成植树造林面积24549亩,占下达任务的141%,全市森林覆盖率达80.3%、森林蓄积量达2168万立方米、湿地保有量达2845公顷、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6296公顷、林地保有量达254206公顷,全面完成自然生态保护年度指标任务。
(三)从严从实,全力抓好环保督察整改。坚持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及时制定迎检保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2020年10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期间,核查办理信访举报件14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反馈涉及我市问题14项,已制定完成整改实施方案,推动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照时限完成整改。同时,坚持把各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逐条逐项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完成整改销号问题不反弹,其中,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问题12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交账销号5项,剩余7项正在开展交账销号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问题5项(均为全省共性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正在开展交账销号工作;华东督察局反馈涉及我市问题5项,4项为共性问题,1项个性问题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目前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工作,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多措并举,有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项目策划。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充分发挥好我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部署、高位推进项目策划,围绕项目整体性、系统性,综合施策,狠抓落实,2020年12月首批试点项目永福片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获批实施,争取补助资金4800万。二是聚焦聚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明确实施步骤、创建指标,细化分解任务,完成《漳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0-2025年)》《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等资料编制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进行申报,目前各项创建工作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力争2021年通过生态环境部的考核验收,并获得命名。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2020年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77人(次),检查企业261家(次),养殖场检查16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10件,共处罚金额85.3万元。移送公安“十五小”1件,查封1件,所有行政处罚均已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等各类环境信访投诉262件,办结率100%。
三、存在问题
2020年,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果不够稳定。部分小流域提升到Ⅲ类水压力较大,养殖业带来的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较重,导致部分断面、小流域水质偶有反弹,2020年在我市考核的20条小流域中,仍有7条小流域为Ⅳ类水,未达到III类水质考核目标。城区空气环境仍存短板,PM10、O3空气污染物治理还有差距,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在全省的排名。
二是环境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到位。环境信访量仍处于高位运行,区域性环境投诉呈上升趋势。个别环境问题整治还不够彻底,如历史遗留的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隐患仍较突出。
三是高质量环境治理体系不够健全。环境治理能力存在短板,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薄弱,生态环境数字化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还未全面建成,污染源在线监管覆盖面还不够广。
四、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抓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推动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保持良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国省控断面及小流域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考核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近三年平均值(99.6%),力争2021年在龙岩市对各县(市、区)目标责任书考核排名中位列前三,2021年底前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逐步构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漳平提供有力保障。
(一)狠抓落实,铁腕治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抓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销号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按计划、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定期抽查制度,严防出现反弹或新增现象。举一反三,着眼长远,从补短板、建体系入手,系统全面推进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
(二)突出重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围绕“农村治水、城区治气”工作目标,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作重点,聚焦生态环保短板问题,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强化综合施策,持续巩固大气环境。突出VOCs源头替代、工业锅炉和炉窑整治、移动污染源专项治理三大重点,抓好清洁能源替换和移动污染源排放控制,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管控,持续开展城区周边道路及企业扬尘治理行动,提高空气质量优良率,实现PM10和O3浓度“双控双减”。二是深化精准治污,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全面压紧压实河(湖)长制主体责任,落实严管城乡污水、排污口、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河湖“四乱”、水土流失、河道生态等工作要求,继续下大力抓源头、抓支流、抓小流域整治,提升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流域管理保护,全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PPP项目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新建改造修复城区污水管网10公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4%以上。三是推进系统防治,全力保障土壤环境。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及垃圾整治,将东坑垃圾填埋场垃圾运送至红狮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加快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实现信息化管理。四是坚持项目引领,打造优质生态环境。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饮用水源地上游综合治理工程等36个生态环保攻坚项目,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首批试点项目永福片区生态修复工程,并积极策划第二批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中央水污染防治等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促进全市生产生活环境稳步改善。
(三)健全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深化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严格实行污染源“双随机”抽查监管,倒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整体合力。二是加强智慧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健全智慧高效的环境管理体系,促进环境监管智能化转变。三是强化执法力度。深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