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900-2021-00009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1〕33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1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漳平市永福樱花景区生态停车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漳平市永福樱花景区生态停车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1-09-07 17:37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漳平市永福樱花景区生态停车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123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平市永福樱花景区生态停车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中所确定的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位于漳平市永福镇吕坊村,东距镇区4公里,南临358国道,总用地面积为12482㎡。

  三、原则同意《规划》中的西侧地块编号为350881-YF-A-03,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东侧地块编号为350881-YF-A-04,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四、原则同意《规划》地块主要指标:西侧地块用地面积为8922㎡,容积率为0.01~0.1(不含0.1),建筑密度≤10%,绿地率≥10%,建筑限高<10米,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控制在地块南侧;东侧地块用地面积为3560㎡,容积率为0.01~0.4(不含0.4),建筑密度≤2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机动车出入口方向控制在地块西侧。

  五、《规划》是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最直接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发建设的法定前置条件,调整规划中强制性内容的,须就调整的必要性组织论证。你局在下一阶段工作及规划实施中,要进一步明确开发建设时序,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优化用地结构,优先安排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实行“阳光规划”,使规划落到实处。

  此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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