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7100-05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漳政〔2026〕15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26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2025年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筑牢“三保”底线,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编报的市本级决算收支情况表明: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9.08亿元,支出总计36.93亿元,年终结余2.1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1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1.88亿元,支出总计18.9亿元,年终结余2.9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98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69亿元,支出总计4.36亿元,当年结余0.3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2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39万元,支出总计199万元,年终结余1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0万元。
截至2025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79.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5.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3.91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组织财政收入需进一步规范。一是收入262.23万元未及时上缴。审计期间已上缴国库。二是教育资金收入912.93万元未计提,审计期间已计提。
(二)零基预算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是财政预算安排未能结合上年结余结转情况,形成固定基数。2024年和2025年连续两年预算安排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资金25万元均未支出。二是预算安排追加不够科学。追加指标结余3794.44万元。
(三)预算执行存在偏差。一是部分上级专款结转结余未及时使用。二是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仍显不足。45个部门(单位)2025年一般性支出压减效果不明显。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组织对市林业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6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控不强,预算管理有待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局部分预算指标执行率低。
(二)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财务监督有待提升。一是违规多发、多计补助资金32.47万元,其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15.3万元;市民政局6.17万元;市林业局多计算补助11万元。二是市商务局2023年补助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13.7万元。三是市民政局拨付村公益性骨灰堂项目资金90万元未按期建设,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四是永福镇后盂村专项资金2.5万元闲置暂未使用。
(三)流程执行不到位,内控管理有待增强。一是市教育局、市民宗局部分支出未及时审核、审批。二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专用存款账户多年未发生业务,未办理撤户手续。三是市民政局为死亡人员购买“银龄安康”保险1660元。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效益有待提升。一是市商务局养殖场、土地租赁期限均超过合同法规定期限。二是新桥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闲置未使用。三是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占用下属单位空调、电脑等资产未及时归还。四是漳平市闽台花木研究院53亩地未办理产权证;市林业局、市民宗局未登记固定资产账计47.44万元;市林业局等3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计19.16万元。
(五)结算与档案管理比较薄弱,工程管控有待加强。一是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道路、边坡支护等附属工程延期开工,预算未按规定调整价差。二是市林业局等3个部门(单位)实施的7个工程项目多计工程款13.03万元。三是市民政局负责的漳平市菁桂源康养中心项目、市社会福利中心财产整体租赁项目推进缓慢。四是市教育局下属学校项目未及时收集和汇总工程档案。
三、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2025年下半年及2026年上半年组织对市林业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及拱桥镇、灵地乡政府等8个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并对灵地乡政府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执行不到位,重点任务落实存在差距。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的16个长者食堂运营不善;市商务局未完成上级下达绩效考评指标任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导不到位。
(二)收入收缴不及时,存在应收未收问题。市林业局青苗补偿款收入、市商务局土地出租收入19.08未上缴国库;市殡葬服务所未及时收取公墓墓位管理费9.33万元。
(三)议事决策不严谨,集体程序执行待加强。市委统战部等6个部门(单位)大额资金支出计390.43万元未经集体决策;市教育局支付绩效工资,会议研究时间滞后。
(四)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管控存在漏洞。一是市林业局等6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结余计362.84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二是市林业局48.11万元、拱桥镇15万元、市教育局15.72万元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三是灵地乡烟叶税分成款19.35万元未下拨产烟村,灵地乡项目资金剩余20万元未及时使用。四是灵地乡菌棒回收基地工程建成后由村民个人使用,未签订相关管护协议。五是拱桥镇等3个部门(单位)报支费用63.22万元未附发票。
(五)内部管理不足,关键环节弱化。一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采购计6.93万元,报价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市商务局、市林业局采购服务或商品,无资质公司参与报价;市商务局、灵地乡采购服务计14.25万元,报价均呈规律性差异。二是市商务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市民政局对部分乡村公益性骨灰堂项目验收不规范。三是拱桥镇梧地村项目规划与策划服务52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四是市商务局干部个人借款超三个月才收回。
(六)费用支出把关不严,资金统筹约束不强。一是市商务局、灵地乡部分公务接待未执行“一事一结”。二是灵地乡、拱桥镇部分三公经费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是市林业局超额发放工会会员福利2.6万元;拱桥镇多发放乡镇工作补贴0.32万元。
(七)审批程序不完整,合同结算滞后。一是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工程、灵地乡集贸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未报送市发改局审批。二是市民政局2023年漳平市“福蕾行动计划”服务项目、灵地乡Y027线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履约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新桥中心学校改扩建工程、灵地乡集贸中心提升改造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下桂林幼儿园提升改造工程超进度审批工程款。四是拱桥镇困难户集中安置点管理房及老人活动中心项目工程实施地点变更未审批。五是拱桥镇2022年度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灵地乡村道建设项目、灵地乡长垵村2022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未及时办理结算手续。六是拱桥镇Y077线水毁修复项目、2021年度拱桥镇农村道路安全防护工程、灵地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永福中学教工宿舍屋顶加固维修工程、漳平第三中学燃气管道工程结算未按规定送审。
(八)对下监管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市殡仪服务公司违规收取遗体接运加班费17.23万元;市殡仪服务公司违规收取骨灰盒费用1.02万元。
(九)生态保护不到位,资源管理存短板。一是灵地乡植树造林任务未完成。二是灵地乡谢地溪2023年至2024年河段未设立河长。三是灵地乡1起292平方米非法占用林地未及时恢复。
四、民生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财务收支,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医院及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1.市医院、市中医院未按规定将基础绩效奖纳入缴费基数,其中养老保险基金计853.15万元、职业年金计426.58万元。
2.漳平市有15人同时存续双重养老保险关系,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审计
1.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地执行不规范。一是拱桥镇、官田乡、吾祠乡、桂林社区等4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拱桥卫生院乡村医生绩效未严格按方案执行。
2.资金支出不严谨,超范围列支多发。一是象湖卫生院多支付医疗废物处理费用7.18万元。二是西园镇、官田乡、
赤水镇等卫生院超范围列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5万元。
3.采购程序不规范,流程管控不严。一是西园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验收把关不到位。二是永福中心卫生院采购询价流于形式,报价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重点对漳平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建设项目、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建设项目未将初步设计和概算报送市发改局审批,未在施工前申请开工许可证。
2.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文件、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条款设置不规范。
3.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334.96万元;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项目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
4.市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建设项目工程、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5.市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项目1#楼、5#楼使用率不高。
(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重点对漳平三中整体迁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项目建设管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报表编制不规范,未将设备投资支出纳入项目总投资、违规将行政处罚10.24万元列入待摊投资。
2.初步设计和概算未编制且未按规定审批、竣工财务决算未报送市教育局审批。
3.工程招标文件、设备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问题;课桌凳及讲台采购工程采购项目存在规律性差异报价。
4.背离招标文件内容,施工合同违规订立的工程奖项条款,未在签订合同前收取履约保证金,137天施工工期未定责或认定错误。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菁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市富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入管理不到位。项目收益分配利润188.28万元、利息收入620.57万元计808.85万元未上缴国库。富山开发公司厂房租金收入763.86万元未上缴国库,厂房租金109.05万元未及时收取。
2.工程管理不规范。菁顺公司5个项目开工前未按规定申报施工许可证;菁顺公司7个工程项目招标前预算未按规定及时报送评审,3个项目未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3.资产管理不力。菁顺公司出租地块到期未办理续租相关手续;富山开发公司标准化厂房闲置45767.39平方米。
4.财务收支不合规。菁顺公司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变更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缴违约金30万元,超进度支付工程款494万元,提前支付监理服务费140万元,超范围列支借用交通局人员经费408.71万元。
5.内部控制不规范。菁顺公司未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及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对本次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已出具审计报告,部分问题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进行了整改,尚未整改的已要求限期整改纠正。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在年底前报告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统筹整合,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规范各类收入管理,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规范预算支出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审核把关,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抓实质量安全管控。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限额以上的采购服务,加强合同管理,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盘活增效。组织力量开展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国有资产定期盘点与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施策盘活闲置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严守纪律底线,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核定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强化财经纪律监督问责。
(五)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从体制机制层面剖析共性问题根源,完善制度体系与考核评价,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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