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5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漳政〔2022〕6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20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2-07-28 16:43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福建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试行办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本次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推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促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督促检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为目标,按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财政体制改革与地方财力保障情况,粮食领域风险防控(粮食购销),卫生健康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医养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涉水工程PPP项目建设,漳平市粮食购销公司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原福建漳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个部门(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等进行了审计。

  2021年我市积极推进财政改革,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财税政策,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效保障了市本级党政机关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全面服务“六稳”“六保”。市财政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立疫情防控应急资金拨款和用款“绿色通道”,落实减税降费和兑现惠企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2.提高改善民生水平。加大民生托底保障,优先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基础设施;不断巩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升公立医院改革及医疗机构能力建设;积极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要求,确保粮食安全。

  3.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推进林昌路、富兴路和南学堂片区路网及国省干线联六线、新桥镇东坑尾至联六线等工程项目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推进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工贸新区通用标准化厂房和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园区承载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打造“一县一片区”漳平台湾特色小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多方筹措财政收入。加强财税运行监控分析,改进征管措施,抓好财税培育企业帮扶工作,确保重点税源发挥支撑作用;打好“老区牌”“苏区牌”,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153918万元;盘活财政性资金12885万元,用于民生领域重点项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9534万元,做到效益最大化。

  一、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4538万元,同比增收12688万元,比增8.3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448万元,同比增收6055万元,比增6.22%。按项目分:税收收入完成83891万元,同比增收11725万元,比增16.25%;非税收入完成19557万元,同比减收5670万元,比减22.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含专款)完成257147万元(本级支出204831万元),同比增支32072万元,比增14.2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668万元,同比减收8362万元,比减9.29%;上级补助收入3354万元,调入资金360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56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3万元,基金总收入144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554万元(本级支出92605万元),同比减支25132万元,比减20.82%;调出资金2100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295万元,财政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70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0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287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439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7519万元、转移收入366万元、利息收入329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委托投资收益24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26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8277万元、转移支出981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当年结余36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56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万元,上年结余19万元,本年支出21万元,财政收支对抵年终滚存结余1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万元。

  二、审计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及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安排方面

  (1)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市财政局在安排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助资金时,在2020年底结余6.13万元、2021年底结余10.06万元的情况下,仍逐年提高该项目预算资金,2022年预算安排该项目资金20万元。预算安排未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2)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金额20640.45万元未全部细化。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追加预算结余136万元在部门指标账上未使用。

  2.预算执行方面

  (1)未及时下拨上级补助资金14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84万元、政府性基金348万元。

  (2)项目执行率低。2021年度共有126个省地专款项目的部门指标执行率均低于50%(涉及指标总额为24138.43万元)。

  (3)部分单位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项目,永福镇政府2021-2022年度收到永福片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资金合计1000万元,截至审计日,仍结存704.06万元未支出;漳平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菁桂源)项目,市民政局2021年9月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400万元、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600万元,合计200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支出。

  (4)截至审计日,财政统筹盘活以前年度存量资金仍结余4359.76万元未安排。

  3.预算管理方面

  (1)各项收入502.24万元未上缴国库。

  (2)2021年全市共有15个部门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财政资金3491.93万元转入部门的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3)截至2022年3月底,直达资金结存1696.5万元未使用,其中市财政局未下达指标6.88万元,结存在单位指标1689.62万元。

  (4)市财政局收到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合计3900万元未在规定时间(30日内)分解下达补助对象。

  (二)部门预算(决算)执行审计情况

  1.市农业农村局(含下属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3753.04万元未及时下拨。

  (2)专项资金结余508.78万元闲置两年以上未上缴国库。

  (3)2019-2020年度无依据收取茶叶评审费49.5万元。

  (4)违规将本级项目经费180.8万元通过国库授权方式转入单位实体银行账户。

  (5)因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把关不严,2019-2020年度我市共有8名公职人员购买动力喷雾机、碾米机、微耕机等合计1.28万元,违规享受农业机械购机补贴合计0.48万元。

  (6)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结余43.56万元未上缴国库。

  (7)资产未移交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的漳平市奶牛示范场、西环路原畜牧水产局鱼塘、原畜牧水产局宿舍楼宿舍两套等资产以及漳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部分资产未移交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其中市奶牛示范场2020-2021年度租金未及时收取。

  (8)土地出租未公开招投标。2020年漳平市良种繁育场7份土地出租合同、漳平市茶果良种示范场5份土地出租合同均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9)资产出租管理不善。漳平市茶果良种示范场2020年出租10亩土地,未签订合同且未收取租金;另出租土地10亩,合同约定免收用地租金且期限长达30年,目前此地块由承租人转租给他人使用。

  (10)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漳平市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上林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2014年开始实施,2020年10月才完工,截至审计日,未竣工验收;2017年实施的漳平市永福镇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2021年11月才通过龙岩市级验收;漳平市2018年永福镇农业综合开发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小流域治理项目,分别于2020年3月、4月开始实施,截至审计日,项目仍未完工。

  (11)对项目隐蔽工程把关不到位。2018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漳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19年新桂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工程现场签证单均未按实签证。

  2.市发展和改革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督促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到位。如:菁桂源康养中心项目,截至审计日,中央及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已到位,但该工程尚未开工建设。

  (2)部分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绩效管理跟踪有差距。如:菁城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项目,溪南镇、和平镇及西园镇等3个乡(镇)的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截至审计日,项目已完工但未使用,未发挥项目效益。

  (3)收回长期股权投资70万元未规范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原漳平市计划委员会工会以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漳平市佳能水电有限公司(原佳能水电站)职工股退股股金70万元存放在工会经费账户,未规范管理。

  3.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心(原福建漳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向11家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企业收取保证金约91.7万元。

  (2)截至审计日,专项债券对应的各项收入2542.6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3)未向入驻企业收取物业费和污水处理费共计147.09万元。其中:富山、登榜两个标准化厂房的物业费支出83.2万元、西园污水处理站水电费等运营支出63.89万元。

  (4)专项资金未使用。2020-2021年度共收到开发区创新发展机制促进专项资金225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使用。

  (5)工程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漳平市工贸新区污水处理站工程部分工程量未施工,结算价未扣除未施工部分。

  (6)从漳平市富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列支文明单位奖励金、社区共建经费等共计81.74万元。

  (三)乡(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1.芦芝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把关不严。东坑溪整治项目,隐蔽工程量验收签证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且存在同一施工内容重复签证的问题。

  (2)超额支付监理费。东坑溪整治项目、外福口小溪整治项目、芦芝溪整治项目等3个项目超额支付监理费6.22万元。

  (3)工程结算未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芦芝溪整治项目,2019年12月完工,截至审计日,工程结算未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4)决策不严谨,造成资金浪费。芦芝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工程,因原选址距离铁路运行较近,停止施工,重新选址,造成项目前期费用损失浪费2.4万元。

  (5)2019-2020年度芦芝镇政府拍卖高速公路弃渣土石方收入1210.91万元未上缴国库。

  (6)芦芝镇政府购买2018-2020年度垃圾清运服务费共计90万元,已达到公开招投标限额,未实行公开招投标。

  2.吾祠乡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吾祠乡留地洋村,村报账员虚报冒领平安乡村村民医疗保险补贴奖励金0.62万元,用于支付食用菌产业园测绘人员、巡山人员餐费等。

  (2)2017年吾祠乡政府违规出资注册漳平市吾祠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日,该公司未注销。

  (3)部分工程项目前期管理不到位。乡道Y032线公路工程,合同价407.81万元,乡政府未对设计施工图进行严格把关,导致增加工程造价99.59万元,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4)工程随意增加造价且变更未按规定审批。乡道Y034线公路工程,因设计图纸部分工程数量或工程质量、特征、强度等标准与工程量清单不符,增加工程造价68.47万元,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标后变更审批。

  (5)村级工程存在肢解发包现象。留地洋村映山红道路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将道路工程分解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两个工程;吾祠乡双孢菇原料堆料场工程项目,项目业主将工程分解为一、二期两个工程,两个工程施工地点相同且施工内容存在交叉。

  3.赤水镇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农村新建住房未办理审批手续,镇政府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2)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擅自施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加层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均未经图审机构审查,导致工程完工后无法验收使用。

  (3)工程项目前期管理不到位。2020年实施的赤水镇集镇整体提升改造项目,合同价641.17万元,镇政府在施工前未对设计施工图进行严格把关,导致增加造价205万元,占合同价的31.97%,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4)工程项目进展缓慢。赤水镇X675线道路工程,2018年8月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施工图纸设计,截至审计日,该项目仍未开工建设。

  (5)工程预算未经有权部门审核。赤水镇2018年度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工程,预算价未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

  4.官田乡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8年官田乡政府违规出资注册漳平市官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日,该公司未注销。

  (2)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官田乡黄土墘中桥危桥重建工程,因决策失误造成工程重新设计,增加设计费2.1万元。

  (3)未收取官田客运站一楼6号店面2018-2020年度的店面租金7200元、排坑水库坝后电站和新坊二级水电站2011年以来的水电站分成款。

  (四)专项审计或调查发现的问题

  1.关于粮食领域风险防控(粮食购销)专项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粮食购销公司未按规定向主管单位报告每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资金预算和轮换完成情况。

  (2)永福镇粮站本部、紫阳仓库、西山仓库、古溪仓库、龙车仓库、月水仓库,新桥粮站本部等闲置资产处置不到位,进展缓慢。  

  (3)轮入储备粮食未按合同执行。2016年市粮食购销公司南洋中心粮库入库4号仓库晚籼稻谷1900吨,检测不合格,市粮食购销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退货。

  (4)市粮食购销公司处理储备粮损耗未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核销,其中:2017年损耗2.79万元、2018年溢余0.63万元、2019年损耗4.62万元、2020年损耗0.42万元、2021年损耗1.05万元。

  (5)合同约定粮食出入库时间不合理,导致逾期保管费及违约金34.3万元难以收取。

  (6)市粮食购销公司2017-2021年度粮食损耗率超过正常损耗率(0. 2%)合计28笔,最高损耗率达4.03%。

  (7)未储备足量食用油。2019年、2020年漳平市小包装食用油动态储备任务均为100吨。实际2019年1-5月未储备食用油,2020年2-6月每月储备食用油仅90吨。

  2.关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吾祠乡留地洋村从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列支村干部误工补贴0.82万元。

  (2)超范围发放补助资金,造成财政专项资金损失浪费。和平镇东坑村个别农户将外立面装修补助资金用于房屋外的围墙及路基挡墙改造。

  (3)部分乡(镇)未按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南洋镇北寮村口提升工程、吾祠乡留地洋村里坂产业路(路基)工程、南洋镇梧溪村新村内侧水沟护栏工程等项目均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竣工验收,未按规定由乡(镇)组织竣工验收。

  3.关于卫生健康转移支付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进度缓慢。截至2021年末,市财政局拨付的卫生健康专项补助资金合计918.47万元滞留在卫生系统项目单位未使用。

  (2)2020年度市财政局违规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专项补助资金45万元拨付至市卫生健康局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3)2019-2021年度市卫生健康局未按规定发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4.56万元。

  (4)挪用专项资金27.08万元用于业务经费、绩效奖等支出,其中:漳平市妇幼保健院0.07万元、市医院18.45万元、新桥中心卫生院8.56万元。

  (5)购置物资、服务未进行政府采购。市医院购买区域影像中心建设信息服务45万元、救护车及设备79.5万元、福特新全顺负压型救护车及救护设备53万元、CT技术服务185.29万元,以上购置物资、服务均未进行政府采购。

  4.关于菁和源医养康复中心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招标控制价与实际不符。市总医院以2011年漳平市医院整体迁建工程造价指标为参考,确定项目建安造价的招标控制价为23000万元。而预算编制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书,预算造价为34030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11030万元。

  (2)自行委托本应由总承包单位委托的预算编制单位。市总医院自行直接委托应由总承包单位委托的预算编制单位编制预算,并在合同任务完成前提前支付预算编制费119.95万元,且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预算编制单位。

  (3)未按规定执行标后变更审批,且已支付的进度款超过合同价325万元。市总医院医养康复中心项目,增加造价约9408.79万元,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截至审计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23325万元,超过合同价325万元。

  (4)未对工程分包方的选择进行把关。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未经发包人、监理人审核书面同意确认的情况下,直接将专业工程进行分包,市总医院未对工程专业分包单位的选择进行把关。

  (5)市总医院未按合同约定收取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总监等人员变更违约金67万元。

  (6)超范围使用专项债券资金297.66万元。2019-2021年度市总医院从专项债券资金列支征地及青苗补偿款、电梯检验费、配电房用电征拆款、给排水安装费等费用共计297.66万元。

  (7)2019-2021年度市总医院专项债券资金存款利息19.67万元未上缴国库。

  (8)专项债券资金沉淀。2019-2020年度市总医院收到专项债券资金7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资金沉淀达一年以上,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力和资金运行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预算编制工作,重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合理安排年初预算,有效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改进年度预算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国库集中支付在线监管,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和执行率,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文件后应及时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资金补助对象,确定补助金额后予以下达,进一步提高资金分解下达的及时性。

  (二)进一步盘活财政资金资产(资本)。进一步落实财政、各预算单位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分工,精准施策,分类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存量资源资产,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避免资金资源资产的闲置和损失浪费,有效发挥各类财政资金和资源资产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严格落实粮食储备粮仓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逐级传导压力和夯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坚持开展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加强治理,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和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粮油储存事故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实施前应进行充分论证,按规定办理好相关许可、做好图纸审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避免出现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慢或无法验收;二是工程实施阶段,应着重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单位人员现场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施工中有发生工程变更的应严格履行变更审批手续;三是加强项目进度计划管理,避免因工期滞后造成投资效益无法发挥。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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