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300-2021-00008
- 备注/文号:漳政地〔2021〕61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9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永福镇清源村等六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永福镇清源村等六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永福镇清源村、永福镇紫阳村、吾祠乡留地洋村、新桥镇西埔村、南洋镇南洋村、溪南镇溪南村等六个村庄规划批复的请示》(漳自然资〔2021〕154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福镇清源村、永福镇紫阳村、吾祠乡留地洋村、新桥镇西埔村、南洋镇南洋村、溪南镇溪南村等六个村庄规划,各有关乡镇要根据批复后的村庄规划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划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二、规划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用地标准、用地布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组织实施,各项设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进行建设。
三、经批准的村庄规划是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的依据,各乡镇要加大力度宣传村庄规划,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的管理,引导农村建房遵循村庄规划,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各有关乡镇严格按村庄规划进行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
此复。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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