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7100-0200-2022-00029
  • 备注/文号:漳政办规〔2022〕17号
  • 发布机构: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26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平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2-08-31 17:5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漳平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平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职业教育与就业、增加就业人员收入、社会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全方位推动漳平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振兴漳平,最大限度让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境外劝返回乡人员、未就业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有就业能力、能致富能力。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龙岩市职业技能培训及劳动力就业各项方针政策,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按照“学技能、好就业、促经济”的发展思路,灵活办学模式,让我市每一位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有学上,境外劝返回乡人员、未就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一项劳动技能,适应工业园区产业发展需求,建立精准的职业教育工作体制,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助力漳平市社会综合治理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针对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

  1.8月底9月初,由市教育局中教股、职成教股负责汇总各初中学校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名单;由各初中校负责跟踪了解,组织动员未继续升学的毕业生通过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方式,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市人社局根据每年未被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名单按户籍提供给所在乡镇(街道),按户籍计入各乡镇(街道)招工考核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2.对未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但有意向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做到应收尽收,由市教育局协调漳平职专,市人社局协调龙岩技师学院采取补录或追加招生计划的方式给予解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二)针对境外劝返回乡人员、未就业人员

  1.由市反诈办协调各乡镇(街道)动员并组织境外劝返回乡人员、未就业人员到漳平职专参加职业技能专项培训班学习,并将动员组织工作列入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业绩考评。〔责任单位:市反诈办、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2.组织就业创业培训。委托漳平职专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由市反诈办协调选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协助培训班管理工作。一年4期,每期开设2个培训班(50人/班),培训时间1个月。把法治教育、诚信教育、禁毒反诈宣传教育、劳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并给予帮扶政策:(1)包培训、包就业;(2)一补二免,给予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员生活费补助、免培训费和免住宿费;(3)培训结束,由漳平职专颁发给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证书,愿意参加人社部门技能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给予相应等级补贴。(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反诈办、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工商联)

  3.推荐就业创业。对培训合格的对象,推荐至相关企业就业,组织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到学校开展用工招聘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漳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联)

  三、保障措施

  1.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协调解决办班中需解决的困难,支持培训班的人、财、物等要素。

  2.漳平工业园区管委会联合市教育局,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工业园区企业与漳平职专搭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合作平台;负责加强与企业沟通,做好学员实习、就业安排。

  3.市反诈办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宣传、动员并组织境外劝返人员、未就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协调市直各部门积极参与教育、培训境外劝返回乡人员、未就业人员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落实学员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应等级补贴的政策。

  5.各乡镇(街道)做好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境外劝返回乡人员、未就业人员就读职业技能专项培训班的动员组织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解决职业技能培训班办学经费。

  四、范围

  未继续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境外劝返回乡人员、未就业人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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