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漳政〔2025〕14号
漳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形成了《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截至2024年末,我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21,186.55万元、负债总额783,504.63万元、所有者权益537,681.92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9.30%

2024年度,市国有企业流动资产合计667,821.83万元,同比减少6.78%;非流动资产合计653,364.71万元,同比增长7.29%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合计117,761.06万元,同比增2.87%;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6,922.78万元,同比增加16.0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4,736.82万元,与2023年持平;固定产合计25,866.89元,同比减少4.01%;投资性房地产合1,439.17万元,同比减少1.99%;在建工程合计282,480.43万元,同比增长7.73%;工程物资合计95.55万元,与2023年持平;待处理财产损溢3.9万元,与2023年持平;生产性生物资产合计72,509.53万元,同比增长0.1%;无形资产合计41,948.09万元,同比增长42.19%长期待摊费用合计2,744.92万元,同比增长449.77%;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96,855.58万元,同比增长6.85%

2024年度,市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期末净值25,866.89万元,其中:土地65.36万元,占比0.25%;房屋建筑物18,092.92万元,占比69.95%;办公家具及设备为363.29万元,占比1.4%;车辆358.61万元,占比1.39%;电子设备77.83万元,占比0.3%;机械(专用)设备2,655.92万元,占比10.27%;管道3,483.32万元,占比13.47%;其他769.65万元,占比2.98%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24年末,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099,710.74,较上年增长3.89%;负债总额159,003.32万元,较年增长0.25%;净资产940,707.41万元,较上年增长4.53%。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75,471.27万元,70.52%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24,239.47万元,29.48%

2024年度,市行政事业性资产期末净值1,099,710.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390.72万元,占资产总额15.31%;固定资产220,447.59万元,占资产总额20.05%;在建工程118,624.58万元,占资产总额10.79%;长期投资1.91万元,占资产总额0%;无形资产3,796.78万元,占资产总额0.35%;公共基础设施545,261.72万元,占资产总额49.58%;政府储备物资4,678.11占资产总额0.43%;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保障性住房38,286.69万元,占资产总额3.48%;其他资产222.64万元,占比0.02%

2024年度,市行政事业性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330,298.38万元,累计折旧109,850.79万元,净值220,447.5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95,569.25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8.71%(其中,房屋185,022.8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3.93%);设备18,223.55万元,占8.27%(其中,车辆984.90万元,占0.45%,单价100万及以上设备5,730.34万元,占2.60%);文物和陈列品32.16万元,占0.01%;图书和档案1,800.52万元,占0.82%;家具和用具4,821.30万元,占2.19%特种动植物0.81万元,占0.00%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全市国土总面积2,955.7288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01.147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3.42%;集体土地面积2,854.581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96.58%。全市国有土地中,湿地面积37.96公顷、耕地面积65.71公顷、园地面积59.27公顷、林地面积2,786.15公顷、草地面积109.9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2036.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277.03公顷、水工建筑用地面积33.94公顷、水域用地面积2,651.17公顷、其他土地面积57.52公顷。

2.矿产资源。漳平市是福建省重点矿产县(市)之一,截2020年已发现矿种27个,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8种、金属矿产17种。水泥用灰岩探明矿产地19处,保有资源量3.73亿吨,支撑着全省单体最大的水泥企业(红狮);萤石矿探明矿产地3处,保有萤石矿物量162.9万吨,吾祠灵地和赤坂场矿区勘查取得重大成果,预测可探明萤石矿超800万吨,成为全省最大、全国第三大萤石矿产地;石墨探明矿产地3处,保有资源量1,493万吨,预测吾祠灵地和赤坂场矿区可探明资源量超3,000万吨,成为全省最大的石墨矿产地;铁矿探明矿产9处,保有资源量2,182万吨,是我省铁矿石基地之一;煤炭探明矿产地17处,保有资源量1.01亿吨;另有锡矿和玉石为龙岩市仅有矿产地。

3.森林资源。截至2024年底,全市森林蓄积量2363.39万立方米,现有林业用地面积38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6.1%,森林覆盖率80.44%。全市国有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天台山国有林场和五一国有林场,截至2024年底,全市国有林场经营面积49.5万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17.9%,森林蓄积量387.6万立方米,占全市森林蓄积的16.4%

4.水资源。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总长度约562.5公里。全市共有水库56座,总库容2.114亿立方米。全市水资源量为16.91亿立方米,多年人均拥有水资源量约为26.28立方米。全市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40万千瓦,其中已开发33.09万千瓦,开发率为82.7%

5.生态环境质量。2024年流域水质持续保持100%达标,12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类水质比例为100%3条省控小流域-类水质比例为100%5个市控断面-类水质比例100%;城区2个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100%;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均达类考核要求。2024年城区空气优良比例为99.7%,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2,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排名第3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危废处置利用率达100.71%,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贯彻落实国企改革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在漳平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漳平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20247月挂牌成立漳平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漳平市景弘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个集团公司。同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漳平市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方案》《漳平市市属国有企业三定方案》《漳平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为企业管理

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印发《漳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做好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依法依规管理、处置机构变动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资产清查、划转、接收等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探索数据资产、规范数据资产使用、确保数据资产安全。

2加强资产清查,夯实基础信息。借助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系统,汇集全市各单位的资产信息,通过资产清查,各单位不断动态更新资产配置、调拨、处置信息。高度重视基础信息管理、编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印发《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通知》,进行数据治理,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夯实资产基础数据,提升资产数据质量,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质量奠定基础。

3支持社会事业,发挥保障作用。在教育方面,提供

学习场所,持续更新教学设备,增进教学效率;在卫生方面,满足医疗基本需求,提升风险应对能力,增强卫生健康保障能力;在文化方面,推动文化惠民,保护文物文化资产安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等行业资产满足了我市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4深化盘活利用,提高使用效益。加强资产共享共用,充分利用疫情期间配置的现在闲置资产2024年列入闲置资产盘活处23处资产,已完成资产盘活处置19处:公开拍卖资3个,西园中心镇二期住宅安置13套,出租资产3个。

5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出台仪器设备等相关专用资产配置权限、调整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规范临时机构资产配置办法,构建资产配置标准体系。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及资产配置标准,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进一步对资产使用提出明确要求。调整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和调拨权限,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土地资源管理方面。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漳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获省政府批复,《永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完成专家评审。扎实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我市村庄176个,已完成147个村庄规划评审,完成率83.52%2024年,桂林街道瑞都村和拱桥下界村2个村庄规划入选为福建省村庄规划优秀案例。完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根据最新调查数据,我市耕地现有保有量14.7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3.63万亩。对辖区内可作为耕地恢复的地块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切实做好政策过渡期土地整治工作。建立一清单三保障工作机制,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官田乡尾仑山萤石矿选矿厂、新桥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香樟园路等13宗项目用地获得省政府和龙岩市政府批复。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完成福建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漳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龙岩市级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漳平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成效验收等材料准备工作。吾祠凤山石墨矿、石笋坑煤矿、箭竹坪煤矿等5个绿色矿山已入龙岩市级库。加强工程施工剩余砂石排查整治。制定并印发《漳平市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成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处置情况排查上报工作。

3森林资源管理方面。践行林长+”工作机制,协同做好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控等工作;建立四个一林长组织体系(即一网格一林一警一员),划分市、乡(镇)、村、护林员四级护林网格244个,科学规划开展护林网格化管理、无人机应用和智慧林业建设,形成立体的森林资源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管

制度,全市国有林地由天台山国有林场负责管护,五一林场则属龙岩市管。强化国有森林资源培育,2024年累计完成森林经营面积6520亩,其中造林更新425亩、森林抚育6095亩。

4水资源管理方面。强化水资源双控,全面落实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征收水资源费,2024年,下达计划用水通知书180户,全年水资源费征缴入库786.51万元。以数字赋能管理,优化完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和运维工作,全面盘活存量水资源,深化用水权改革,探索水权交易市场机制,2024年,溪南镇、灵地乡率先完成首宗水权交易。

5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方面稳步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15问题已完成整改4项,其余11项正有序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23件信访件均完成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稳定城区大气质量,抓好水环境质量提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一)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差距我市国有企业体量小,市场竞争能力差,国投集团公司旗下的二、三级企业,有2/3的企业授权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严重依赖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自身内部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还不具备对旗下子公司履行出资人进行业务指导的能力。

(二)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

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购置后的资产如何管理、如何处置考虑的较少;有些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分工不明、权责不明,部分单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部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资产卡数据信息不够完善,资产分类不够准确

)国有林场经营区不稳定天台山国有林场专业技术力量不足且职工年龄结构老化,急需补充年轻专业技术人才。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林场森林资源档案数据不清,国有林场土地房屋与当地村集体存在权属争议,土地房屋管理存在诸多矛盾纠纷,村民吞食侵占国有林场经营区、盗伐盗砍国有林现象仍有发生。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组织集团公司高管人员到龙岩市国资委学习,同时借鉴周边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开拓创新,在20269月前,逐步将授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企业剥离出来,促进集团公司建立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应对市场变化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激活企业内部活力,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资产全面清查,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各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对全系统的国有资产在存量、结构、分布、使用状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

核查,并按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对,完善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的资产数据信息。全面总结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为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发挥国有资产应有作用。同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推动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

(三)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国土规划编制管控。重点推进村庄规划和永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协同推动各类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

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研,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城市设计。组织开展村庄规划评估优化,为乡村振兴战略强化规划支撑。

二是严格国土资源管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做好用地保障,抓好抽水蓄能、金氟矿业等全市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力争全年完成用地报批880;做好土地收储出让,加大土地推介和供应力度,保障土地市场有序稳步发展。严格采矿权出让管理。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衔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划定勘查开发区域,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三是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全力维护国有林场经营区稳定,持续开展百场带千村活动,实现林业改革与乡村振兴有机

结合。研究建立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确保林场经营区长期稳定。大力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严格执行森林经营方案,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实施护林工程,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提高突发森林火灾应对能力。

四是全力保护好生态环境资源。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流域水环境整治,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共20个水质考核断面19条重点小流域进行水质监测、考核;持续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业监管;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危险废物规范化利用处置,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尾矿、工业矿渣等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持续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违法行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漳平市人民政府        

202552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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